2 英文參考
stavudine[湘雅醫學專業詞典]
3 司他夫定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3.1.2 漢語拼音
Sitafuding
3.1.3 英文名
Stavudine
3.2 結構式
3.3 分子式與分子量
C10H12N2O4 224.21
3.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1-(2,3-二脫氧-β-D-甘油基-戊基-2-烯呋喃糖基)胸腺嘧啶。按無水物計算,含C10H12N2O4應爲98.0%~102.0%。
3.5 性狀
本品爲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
3.5.1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稱定,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E),比旋度爲-39.5°至-45.9°。
3.6 鑑別
(1)在有關物質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應與司他夫定系統適用性試驗混合對照品溶液中司他夫定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2)在含量測定項下記錄的色譜圖中,供試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應與對照品溶液主峯的保留時間一致。
(3)取本品,加水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μg的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A)測定,在266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在235 nm的波長處有最小吸收。
(4)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品的圖譜一致(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C),如不一致,取本品與對照品用無水乙醇重結晶後測定。
以上(1)、(2)兩項可選做一項。
3.7 檢查
3.7.1 有關物質
取胸腺嘧啶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250μg的溶液,作爲對照品貯備液;另取本品,加水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0.5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臨用新制);精密量取1ml與對照品貯備液2ml,置同一200ml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對照溶液(臨用新制)。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試驗,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乙腈-0.01mol/L醋酸銨溶液(3.5:96.5)爲流動相A,乙腈-0.01mol/L醋酸銨溶液(25:75)爲流動相B,按下表進行梯度洗脫,檢測波長爲254nm。取司他夫定系統適用性試驗混合對照品適量,加水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0.5mg的溶液,作爲系統適用性試驗溶液(溶液中含胸腺嘧啶、胸苷與其異構體、司他夫定與α-司他夫定),量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流速使司他夫定主峯的保留時間在8.5分鐘至12.5分鐘之間,胸腺嘧啶峯相對於司他夫定峯的保留時間約爲0.28,胸苷峯相對於司他夫定峯的保留時間約爲0.5,胸苷峯與其異構體峯的分離度應不小於1.15,司他夫定峯與α-司他夫定峯的分離度應不小於1.0。量取對照溶液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司他夫定色譜峯的峯高約爲滿量程的10%。再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各1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顯雜質峯,胸腺嘧啶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不得過0.5%,其他單個雜質峯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的0.2倍(0.1%),其他各雜質峯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主峯面積(0.5%)。
時間(分鐘) | 流動相A(%) | 流動相B(%) |
0 | 100 | 0 |
10 | 100 | 0 |
20 | 0 | 100 |
30 | 0 | 100 |
35 | 100 | 0 |
40 | 100 | 0 |
3.7.2 殘留溶劑
3.7.2.1 甲醇、異丙醇、甲苯、乙酸丁酯、吡啶、N,N-二甲基乙酰胺與N-甲基吡咯烷酮
取本品約0.5g,精密稱定,精密加入二甲亞碸-水(1:l)10ml,振搖使溶解,作爲供試品溶液;分別精密稱取甲醇、異丙醇、甲苯、乙酸丁酯、吡啶、N,N-二甲基乙酰胺和N-甲基吡咯烷酮各適量,用二甲亞碸-水(1:1)稀釋製成每1ml中分別含甲醇0.15mg、異丙醇0.15mg、甲苯0.0445mg、乙酸丁酯0.15mg、吡啶0.01lmg、N,N-二甲基乙酰胺0.0545mg和N-甲基吡咯烷酮0.0265mg的溶液,搖勻,作爲對照品溶液。照殘留溶劑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P 第三法),用聚乙二醇-TPA修飾的毛細管色譜柱,起始溫度爲40℃,維持5分鐘,以每分鐘15℃的速率升溫至120℃,維持2分鐘,再以每分鐘10℃的速率升溫至200℃,維持5分鐘;進樣口溫度爲150℃;檢測器溫度爲250℃。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各1μl,分別注入氣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各相鄰色譜峯之間的分離度均應符合要求。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含異丙醇與乙酸丁酯不得過0.3%,其他均應符合規定。
3.7.2.2 三氯甲烷
取本品約0.25g,精密稱定,置頂空瓶中,精密加水5ml與無水硫酸鈉1g,搖勻,作爲供試品溶液;精密稱取三氯甲烷適量,用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3μg的溶液,精密量取5ml,置頂空瓶中,加無水硫酸鈉1g,搖勻,作爲對照品溶液。照殘留溶劑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P 第二法),以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或極性相近)爲固定液的毛細管柱爲色譜柱;柱溫爲45℃;進樣口溫度爲150℃;檢測器溫度爲250℃;頂空瓶平衡溫度爲90℃,平衡時間爲30分鐘。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分別頂空進樣,記錄色譜圖。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應符合規定。
3.7.3 水分
取本品0.2g,照水分測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M 第一法)測定,含水分不得過0.5%。
3.7.4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3.7.5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H 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
3.8 含量測定
照高效液相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D)測定。
3.8.1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
用十八烷基硅烷鍵合硅膠爲填充劑;以乙腈-0.01mol/L醋酸銨溶液(5:95)爲流動相;檢測波長爲268nm。取胸腺嘧啶對照品5mg、胸苷對照品7.5mg與司他夫定對照品10mg,置同一100ml量瓶中,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10ml,置50ml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系統適用性試驗溶液,取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胸苷峯與胸腺嘧啶峯的分離度應不小於3.5,理論板數按司他夫定峯計算不低於800。
3.8.2 測定法
精密稱取本品適量,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含20μg的溶液(臨用新制),作爲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25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另取司他夫定對照品,同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峯面積計算,即得。
3.9 類別
抗病毒藥。
3.10 貯藏
3.11 製劑
3.12 附雜質
3.12.1 1.胸腺嘧啶(Thymine)
C5H6N2O2 126.11
3.12.2 2.α-司他夫定(α-Stavudine)
C10H12N2O4 224.21
3.12.3 3.胸苷(Thymidine)
C10H14N2O5
3.12.4 4.胸苷異構體(3'-epithymidine)
C10H14N2O5
3.13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第三增補本
4 司他夫定介紹
4.1 別名
4.2 外文名
Zerit ,Strvudine, d4T
4.3 司他夫定的藥理毒理
司坦夫定是人工合成的胸苷類似物,對體外人類細胞中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的複製有抑制作用。
4.4 司他夫定的適應證
4.5 司他夫定的不良反應
4.6 相互作用
齊多夫定能競爭性抑制司坦夫定在細胞內的磷酸化過程,因此,不建議齊多夫定與本藥合用。
4.7 司他夫定的用法用量
服用司坦夫定的間隔時間應爲12小時,服藥時間與進餐無關。成人 推薦劑量爲 :體重>60 kg的患者服用40 mg bid ;體重<60 kg的患者服用30 mg bid。兒童 推薦劑量爲 :體重≥30 kg的患者,按成人推薦劑量服用 ;體重<30 kg的患者服用1 mg/kg/次,bid。劑量調整 如在療程中發生了手足麻木刺,應立即停止司坦夫定的治療。停止使用本藥後,中毒症狀可以消退。有些患者停止治療後,中毒症狀可暫時性加重。如症狀已完全消退,可給予上述推薦劑量的半量繼續治療。繼續給予本藥後,若再發生神經病變,需考慮完全停止本藥的治療。腎功能損害的病人 推薦劑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50 mL/分,體重≥60 kg者,給予40 mg bid,體重<60 kg的患者,給予30 mg bid。肌酐清除率爲26-50 mL/分,體重≥60 kg的患者,給予20 mg bid,體重<60 kg的患者,給予15 mg bid。肌酐清除率爲10-25 mL/分,體重≥60 kg的患者,給予20 mg qd,體重<60 kg的患者,給予15 mg qd。對兒童腎功能損害者,尚無實驗數據表明需調整劑量,但可考慮減少劑量或延長用藥間隔。血液透析的病人 推薦劑量爲:體重≥60 kg的患者,每24小時給予20 mg ;體重<60 kg的患者,每24小時給予15mg,於血透完畢後給藥。在非透析日,也應在相同時間給藥。 成年人曾服用12-24倍的推薦劑量,但未發現急性毒性。長期過量服用本藥的併發症包括外周神經病變和肝髒毒性。司坦夫定可通過血液透析排出,其清除率爲120±18 mL/分。尚未研究司坦夫定能否通過腹膜透析排出。 根據司坦夫定口服粉劑藥瓶上的說明,在瓶中加入202 mL的純水,用力搖勻,讓藥粉完全溶解。配製成200 mL濃度爲1 mg/mL的溶液。此溶液稍不透明。每次使用前應將藥瓶中的溶液用力搖勻後,再倒入量杯中。然後蓋緊瓶蓋,放入冰箱內,2-8oC下最多可保存30天。
4.8 注意事項
對司坦夫定和任何其它配方成分有明顯過敏的患者禁用。 應告知患者本藥可導致外周神經病變,一旦出現手足麻木刺痛,應及時求醫,醫生可能需要改變司坦夫定的劑量或立即停藥。
4.9 規格
膠囊劑:15mg, 20mg, 30mg, 40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