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2年公佈的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注射用環磷酰胺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2年02月05日藥監注函[2002]58號《關於公佈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目錄的通知》發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說明書是規範修訂後的建議參考樣稿,企業如有疑異,可提出修改意見。〔適應症〕應與原批准的內容一致;〔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等項內容,企業提供的說明書不能比樣稿所列的少。對於說明書樣稿中的空項或未列全的項目,應要求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商品名、規格等。
注射用環磷酰胺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注射用環磷酰胺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Cyclophosphamide for Injection
漢語拼音:Zhusheyonɡ Huɑnlinxiɑn'ɑn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學名稱爲:P-[N,N-雙(b-氯乙基)]-1-氧-3-氮-2-磷雜環己烷-P-氧化物一水合物。
分子式:C7H15Cl2N2O2P·H2O
分子量:279.10
【性狀】
【藥理毒理】
本品在體外無活性,進入體內被肝臟或腫瘤內存在的過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變爲活化作用型的磷酰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機制與氮芥相似,與DNA發生交叉聯結,抑制DNA的合成,也可干擾RNA的功能,屬細胞週期非特異性藥物。本品抗瘤譜廣,對多種腫瘤有抑制作用。
【藥代動力學】
靜注後血漿半衰期4~6小時,48小時內經腎臟排出50%~70%,其中68%爲代謝產物,32%爲原形。
【適應症】
本品爲目前廣泛應用的抗癌藥物,對惡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有較好的療效,對乳腺癌、睾丸腫瘤、卵巢癌、肺癌、頭頸部鱗癌、鼻咽癌、神經母細胞瘤、橫紋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療效。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單藥靜脈注射按體表面積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鹽水20~30ml,靜脈衝入,每週1次,連用2次,休息1~2周重複。聯合用藥500~600mg/m2。 兒童常用量:靜脈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鹽水20ml稀釋後緩慢注射,每週1次,連用2次,休息1~2周重複。也可肌內注射。
【不良反應】
骨髓抑制:白細胞減少較血小板減少爲常見,最低值在用藥後1~2周,多在2~3周後恢復。對肝功有影響。胃腸道反應:包括食慾減退、噁心及嘔吐,一般停藥1~3天即可消失。
泌尿道反應:當大劑量環磷酰胺靜滴,而缺乏有效預防措施時,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現爲膀胱刺激症狀、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謝產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環磷酰胺常規劑量應用時,其發生率較低。
其他反應尚包括脫髮、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膚色素沉着、月經紊亂、無精子或精子減少及肺纖維化等。
【禁忌】
抗癌藥物,必須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指導下用藥。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或慎用。對本品過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注意事項】
本品的代謝產物對尿路有刺激性,應用時應鼓勵患者多飲水,大劑量應用時應水化、利尿,同時給予尿路保護劑美司鈉。近年研究顯示,提高藥物劑量強度,能明顯增加療效,當大劑量用藥時,除應密切觀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學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纖維化等。當肝腎功能損害、骨髓轉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療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由於本品需在肝內活化,因此腔內給藥無直接作用。環磷酰胺水溶液僅能穩定2~3小時,最好現配現用。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有致突變、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婦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藥時必須中止哺乳。
【兒童用藥】
【老年患者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環磷酰胺可使血清中假膽鹼酯酶減少,使血清尿酸水平增高,因此,與抗痛風藥如別嘌呤醇、秋水仙鹼、丙磺舒等同用時,應調整抗痛風藥物的劑量。此外也加強了琥珀膽鹼的神經肌肉阻滯作用,可使呼吸暫停延長。環磷酰胺可抑制膽鹼酯酶活性,因而延長可卡因的作用並增加毒性。大劑量巴比妥類、皮質激素類藥物可影響環磷酰胺的代謝,同時應用可增加環磷酰胺的急性毒性。
【藥物過量】
【規格】
(1)0.1g (2)0.2g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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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