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註解
1.按門診一般護理常規施行。
2.做好診前的衛生宣教工作,護士向患者及其家屬講解神經精神病的一般常識。
3.護士應經常巡視,維持秩序,以防發生意外。遇興奮躁動及有明顯攻擊、破壞行爲的患者,應做好防護並安排提前就診。疼痛劇烈、癲癇發作或其他病情較重者,亦應提前就診。必要時應轉急診室處理。
5.準備好一切檢查用具、診療器械及藥品:包括電筒、壓舌板、聽診器、血壓計、叩診錘、帶尺、大頭針、棉花、骨針、音叉(C128)、測溫覺的盛水試管、測鑑別觸覺的雙規儀、近視力表及檢眼鏡。還宜備握力計、嗅覺試劑(松節油、薄荷水、樟腦及玫瑰水)、味覺試劑(糖水、鹽水、醋及奎寧溶液),形體覺及失語症檢查用品,如牙刷、梳子、鑰匙、火柴匣、兒童積木、畫冊、鉛筆和紙張等。常用診療器械有毫針、各型注射器及針頭、腰椎穿刺包等。常用藥品有注射用地西泮(安定)、副醛、苯巴比妥鈉、新斯的明、騰喜龍、阿托品、10%葡萄糖酸鈣、防過敏反應藥物等,並須常備芳香氨醑。各項記錄表格、申請單、病歷紙等定期補充。
6.醫護密切配合,特別在診查重患者或有精神症狀的女患者時,護士應在旁積極協助。
7.作好初診患者的登記工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住址、初步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