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色氨酸的醫學檢查
4.1 檢查名稱
4.2 分類
4.3 取材
4.4 色氨酸的測定原理
色氨酸與甲醛結合,並被三氧化鐵氧化,形成具有熒光的去甲哈爾曼(noreharman),用熒光分光光度計測定其熒光強度。有報道利用色氨酸的天然熒光特性以及導數一同步熒光光譜的特點,建立了血清中色氨酸導數同步熒光光譜定量測定方法,消除了酪氨酸、苯丙氨酸的干擾。
4.5 試劑
4.6 操作方法
4.7 正常值
28.52~72.28μmol/L。
4.8 化驗結果臨牀意義
色氨酸代謝過程發生障礙所致的疾病可見於肝功能衰退、色氨酸尿症、羥基犬尿氨酸尿症和黃酸尿症等,後3者爲遺傳性疾病,是由於從色氨酸到煙酸及輔酶Ⅰ的主要代謝途徑發生障礙。
血漿中色氨酸分爲遊離的和白蛋白結合的2部分,大約90%的色氨酸與白蛋白結合運載,10%爲遊離色氨酸。人體內的色氨酸95%以上由肝細胞的色氨酸-2,3-加氧酶催化分解。當肝細胞損傷時此酶的含量和酶活力降低,分解色氨酸的能力降低而導致血漿中的色氨酸濃度增高。
色氨酸尿症:表現爲身體及精神發育遲緩、小腦共濟失調和皮膚感光過敏。空腹時血清色氨酸增高,用色氨酸經口服時,血中色氨酸明顯增高,並且不易恢復到口服前的水平。同時尿中色氨酸、吲哚乙酸的排出增加。
羥基犬尿氨酸尿症:患者有輕度智力障礙,在乳兒期可看到因煙酸缺缺乏引起的皮炎和口腔潰瘍。
4.9 附註
(1)正常人血漿氨基酸濃度呈晝夜性波動,以早晨8~10時爲高峯,午夜爲低谷。抽血測定時,要避免食物消化吸收後的影響,應在清晨空腹採血爲好。
4.10 相關疾病
5 色氨酸藥典標準
5.1 品名
5.1.1 中文名
5.1.2 漢語拼音
Se'ansuan
5.1.3 英文名
Tryptophan
5.2 結構式
5.3 分子式與分子量
C11H12N2O2204.23
5.4 來源(名稱)、含量(效價)
本品爲L-2-氨基-3(β-吲哚)丙酸。按乾燥品計算,含C11H12N2O2不得少於99.0%。
5.5 性狀
本品在水中微溶,在乙醇中極微溶解,在三氯甲烷中不溶,在甲酸中易溶;在氫氧化鈉試液或稀鹽酸中溶解。
5.5.1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稱定,加水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mg的溶液,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E),比旋度爲-30.0°至-32.5°。
5.6 鑑別
(1)取本品與色氨酸對照品各適量,分別加水溶解並稀釋成每1ml中約含10mg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照其他氨基酸項下的色譜條件試驗,供試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應與對照品溶液的主斑點相同。
(2)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藥品紅外光譜集》946圖)一致。
5.7 檢查
5.7.1 酸度
取本品0.5g,加水50ml溶解後,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爲5.4~6.4。
5.7.2 溶液的透光率
取本品0.5g,加2mol/L鹽酸溶液20ml溶解後,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Ⅳ A),在430nm的波長處測定透光率,不得低於95.0%。
5.7.3 氯化物
取本品0.25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A),與標準氯化鈉溶液5.0ml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2%)。
5.7.4 硫酸鹽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B),與標準硫酸鉀溶液2.0ml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2%)。
5.7.5 銨鹽
取本品0.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K),與標準氯化銨溶液2.0ml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深(0.02%)。
5.7.6 其他氨基酸
取本品0.30g,置20ml量瓶中,加1mol/L鹽酸溶液1ml與水適量使溶解,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1ml,置200ml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對照溶液;另取色氨酸對照品與酪氨酸對照品各10mg,置同一25ml量瓶中,加1mol/L鹽酸溶液1ml及水適量使溶解,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爲系統適用性試驗溶液。照薄層色譜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Ⅴ B)試驗,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2μl,分別點於同一硅膠G薄層板上,以正丁醇-冰醋酸-水(3:1:1)爲展開劑,展開,晾乾,噴以茚三酮的丙酮溶液(1→50),在80℃加熱至斑點出現,立即檢視。對照溶液應顯一個清晰的斑點,系統適用性試驗溶液應顯兩個完全分離的斑點。供試品溶液如顯雜質斑點,其顏色與對照溶液的主斑點比較,不得更深(0.5%)。
5.7.7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乾燥3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0. 2%(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L)。
5.7.8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5.7.9 鐵鹽
取本品1.0g,熾灼灰化後,殘渣加鹽酸2ml,置水浴上蒸乾,再加稀鹽酸4ml,微熱溶解後,加水30ml與過硫酸銨50mg,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G),與標準鐵溶液2.0ml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深(0.002%)。
5.7.10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H 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5.7.11 砷鹽
取本品2.0g,加鹽酸5ml與水23ml溶解後,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J 第一法),應符合規定(0.0001%)。
5.7.12 細菌內毒素
取本品,加入內毒素檢查用水,並加熱至80℃使其溶解,依法檢查(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Ⅺ E),每1g色氨酸中含內毒素的量應小於50EU(供注射用)。
5.8 含量測定
取本品約0.15g,精密稱定,加無水甲酸3ml溶解後,加冰醋酸50ml,照電位滴定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Ⅶ A),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並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當於20.42mg的C11H12N2O2。
5.9 類別
5.10 貯藏
5.11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 第三增補本
6 參考資料
-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WS/T 476—2015 營養名詞術語[Z].2015-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