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cauterization therapy[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3 概述
火烙療法爲治法。指用金屬器械烙燙病變局部組織,以治療外科、皮膚科、喉科、眼科等多種疾病的方法[1]。主要有火針療法和烙鐵療法[2]。適用於喉科及某些外科、皮膚科等疾病[2]。 唐代孫思邈的《備急千金要方》中有“瘭疽毒瘡”,“以烙鐵烙之”之述[3]。王燾的《外臺祕要》有燒桑刀烙傷處以治療蛇咬傷的記載[3]。明代李時珍的《本草綱目》有“燒銅匙柄熨烙眼弦內,去風退赤甚妙”的記載[3]。清代趙濂《醫門補要》:“喉內舌下兩邊,生起累累疙瘩,吞吐不快,或舌根當中生肉球如櫻桃,皆肝氣所致。用烙鐵在燈火上燒紅,以左手執捺舌,捺開口,右手持烙鐵輕輕烙之,以烙平爲度。”現時多以電灼、電凝、電烙器械替代[3]。
4 火針療法
火針療法又稱燔針焠刺療法[4]。用火針燒灼後刺激機體穴位的治療方法[4]。《黃帝內經靈樞·經筋》所述以“燔針劫刺”治療經筋痹證即指本法[4]。《鍼灸聚英》指出,針具“燒令通紅,用方有功”,且“必先安慰病人,令勿驚心”[4]。刺時要“切忌太深”,又“不可太淺”,“一針之後,疾速便去,不可久留”[4]。這些要求現仍適用[4]。臨牀上對癰疽、瘰癧等,可深刺以排除膿液,對象皮腿、風溼痹痛及頑癬等宜予淺刺或叩刺法[4]。施術時,務必細心謹慎,深淺適當,叩刺均勻,動作敏捷,一刺即中。並需避開血管及臟器[4]。頭面部疾患忌用本法[4]。
5 烙鐵療法
烙法是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屬器械,燒紅後用以烙破膿瘍,使膿液流出,以代刀針的方法[5]。眼科亦用以“治殘風潰弦瘡爛,溼熱久不愈者”(《證治準繩·雜病》),或胬肉攀睛割治後,“頭處用火烙之,使其不再生”(《銀海精微》)[5]。
烙治法又名烙鐵法[5]。宜用於乳蛾、喉瘤等病[5]。先以消毒之小手術刀,於瘤體或乳蛾上輕輕割劃預定的治療部位(亦可不割劃)[5]。再根據乳蛾、喉瘤體之大小,選擇大小不同之烙鐵,先在酒精燈上燒紅,蘸香油少量,並在壓舌板上輕點一下(以防油多燙傷健康組織),趁熱烙其劃割之部位,一觸即起,不宜久停,可視喉瘤體之大小,每側烙5~50烙(初次宜3~5烙,以後漸加),烙後吹冰硼散[5]。宜每隔2~3天烙治一次,以烙平爲度[5]。
注意:
1.烙鐵須燒紅,涼則無效[5]。但應防止燙傷健康組織[5]。
2.烙以前須蘸香油,以防烙鐵與肌肉粘連,且香油有清潤烙痂作用[5]。
4.有表邪者,不宜施烙法;喉瘤色暗紅,咽喉幹痛,頸脹,煩悶,脈弦數者不宜施烙法[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