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英文參考
fracture of malleolus[中醫藥學名詞審定委員會.中醫藥學名詞(2004)]
5 治療措施
踝關節面比髖、膝關節面積小,但其承受的體重卻大於髖膝關節,而踝關節接近地面,作用於踝關節的承重應力無法得到緩衝,因此對踝關節骨折的治療較其他部位要求更高,踝關節骨折解剖復位的重要性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骨折後如果關節面稍有不平或關節間隙稍有增寬,均可發生創傷性關節炎。無論哪種類型骨折的治療,均要求脛骨下端即踝關節與距骨體的鞍狀關節面吻合一致,而且要求內、外踝恢復其正常生理斜度,以適應距骨後上窄、前下寬形態。
5.1 無移位骨折
用小腿石膏固定踝關節背伸 90°中立位,1~2周待腫脹消褪石膏鬆動後,可更換一次,石膏固定時間一般爲6~8周。
5.2 有移位骨折
5.2.1 1.手法復位外固定
手法復位的原則是採取與受傷機制相反的方向,手法推壓移位的骨塊使之復位。如爲外翻骨折則採取內翻的姿勢,足部保持在90°背伸位,同時用兩手擠壓兩踝使之復位。骨折復位後,小腿石膏固定6~8周。
5.2.2 2.手術復位內固定
踝關節骨折的治療,應要求解剖復位,對手法復位不能達到治療要求者,仍多主張手術治療。
5.2.2.1 (1)適應證
a. 手法復位失敗者;
b.內翻骨折,內踝骨折塊較大,波及脛骨下關節面 1/2以上者;
f.三踝骨折;
5.2.2.2 (2)手術原則一般原則爲:
a.踝穴要求解剖對位;
b.內固定必須堅強,以便早期功能鍛鍊;
d. 手術應儘早施行。
5.2.2.3 (3)對不同部位骨折採用的方法
a.內踝撕脫骨折:用螺絲釘固定即可,如螺絲釘達不到固定要求,可用克氏針與鋼絲行“8”字張力帶加壓固定。
b.外踝骨折:可用螺絲釘固定,如腓骨骨折面高於下脛腓聯合以及骨折面呈斜行者,可用鋼板或加壓鋼板固定。
6 病因學
6.1 內翻(內收)型骨折
可分III度。
I度:單純內踝骨折,骨折緣由脛骨下關節面斜上內上,接近垂直方向。
II度:暴力較大,內踝發生撞擊骨折的同時,外踝發生撕脫骨折,稱雙踝骨折。
III度:暴力較大,在內外踝骨折同時距骨向後撞擊脛骨後緣,發生後踝骨折(三踝骨折)。
6.2 外翻(外展)型骨折
按骨折程度可分爲III度。
I度:單純內踝撕脫骨折,骨折線呈橫行或短斜行,骨折面呈冠狀,多不移位。
II度:暴力繼續作用,距骨體向外踝撞擊,發生外踝斜行骨折,即雙踝骨折。如果內踝骨折的同時脛腓下韌帶斷裂,可以發生脛腓骨下端分離,此時距骨向外移位,可在腓骨下端相當於聯合韌帶上方,形成扭轉外力,造成腓骨下1/3 或中 1/3 骨折,稱爲Dupuytren 骨折。
III度:暴力過大,距骨撞擊脛骨下關節面後緣,發生後踝骨折,即三踝骨折。
6.3 外旋骨折
發生在小腿不動足部強力外旋,或足不動小腿強力內轉時,距骨體的前外側擠壓外踝前內側,造成腓骨下端斜行或螺旋形骨折亦可分成III 度。
I度:骨折移位較少,如有移位,其遠骨折端爲向外,向後並向外旋轉。
II度:暴力較大,發生內側付韌帶斷裂或發生內踝撕脫骨折,即雙踝骨折。
III度:強大暴力,距骨向外側移位,並向外旋轉,撞擊後踝,發生三踝骨折。
6.4 縱向擠壓骨折
8 關於骨折
骨折(fracture[2])爲病名[3]。是指骨的完整性或連續性受到破壞所引起的,以疼痛、腫脹、青紫、功能障礙、畸形及骨擦音等爲主要表現的疾病[3]。見《外臺祕要》卷二十九。骨折又名折骨、折傷、傷折、折瘍[3]。
8.1 病因病機
8.2 症狀
一般有截斷、碎斷或斜斷[3]。傷部可有瘀血、腫痛、錯位、畸形、骨聲、軸心叩擊痛、異常活動及功能障礙等[3]。如因骨本身患結核、骨髓炎及骨瘤等病變,每遇輕度外力碰撞而發生骨折的稱病理性骨折[3]。
8.3 治療
治宜視傷情采用手法整復或切開復位,夾縛固定[3]。初期宜活血化瘀、消腫止痛,服七釐散、復元活血湯、雲南白藥等;外敷梔乳散[3]。腫消痛減後宜接骨續筋,服正骨紫金丹、接骨丸、跌打丸等;外貼接骨膏[3]。後期恢復時宜培補肝腎,舒筋通絡[3]。內服補腎壯筋湯、舒筋活血湯、小活絡丹等;外用海桐皮湯、五加皮湯或損傷洗方外洗,並配合功能鍛鍊[3]。病理性骨折應同時治療原發病[3]。手法整復或手術切開整復可參見不同部位之單純骨折或複雜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