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替尼

藥物 呼吸系統腫瘤用藥 新型抗腫瘤藥物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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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ā fǎ tì ní

2 英文參考

Afatinib

3 藥品名稱

阿法替尼

Afatinib

4 製劑與規格

片劑:30mg、40mg

5 適應

1.具有EGFR基因敏感突變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NSCLC,既往未接受過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劑(EGFR-TKI)治療。

2.含鉑化療期間或化療後疾病進展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鱗狀組織學類型的NSCLC。

6 是否需要檢測靶點

7 合理用藥要點

1.一線治療EGFR基因敏感突變的晚期NSCLC患者,用藥前必須明確有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的EGFR基因檢測方法檢測到的EGFR基因敏感突變

2.雖然藥品介紹顯示阿法替尼不需進行基因檢測可用於二線治療含鉑化療期間或化療後進展的晚期肺鱗狀細胞癌患者,但仍然不推薦用於EGFR基因突變陰性患者

3.對於非常見EGFR基因突變患者,優先使用阿法替尼

4.推薦劑量爲40mg,每天一次,可根據患者耐受性進行劑量調整,劑量調整方案見表2。

表2  阿法替尼推薦劑量調整方案

CTCAEa(4.0版)藥物相關不良事件

阿法替尼的建議給藥量

1~2級

不中斷b

不調整劑量

2級(延長c或不耐受)或≥3級

中斷直到恢復至0/1級b

以減量10mg遞減繼續d

a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術語標準4.0版。

b發生腹瀉時,應立即使用抗腹瀉藥物(如洛哌丁胺),並且對於持續腹瀉的情況應繼續用藥直到腹瀉停止。

c腹瀉>48小時和/或皮疹>7天。

d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天20mg,應考慮永久停用本品。

5.對於臨牀醫生評價爲耐受性差的患者,可使用30mg作爲推薦劑量

6.阿法替尼不應與食物同服,應當在進食後至少3小時或進食前至少1小時服用。

7.用藥期間必須注意腹瀉皮膚相關不良反應、間質性肺炎等不良事件

8.如需要使用P-糖蛋白抑制劑,應採用交錯劑量給藥,儘可能延長與阿法替尼給藥的間隔時間。P-糖蛋白抑制劑應在阿法替尼給藥後間隔6小時(P-糖蛋白抑制劑每天兩次給藥)或12小時(P-糖蛋白抑制劑每天一次給藥)給藥。

9.阿法替尼不通過CYP酶系代謝,體外實驗研究顯示與CYP抑制劑或誘導劑聯用時,對阿法替尼暴露量無明顯影響。

10.本品含有乳糖,患有罕見遺傳半乳糖不耐症、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應服用此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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