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7年公佈的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足光散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7年01月31日國食藥監注[2007]54號《關於公佈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佈。
足光散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足光散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清熱燥溼,殺蟲斂汗。用於溼熱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癬及臭汗症。
【用法用量】
外用,取藥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藥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攪拌,溶解,放溫,趁熱浸泡患處20~30分鐘,一日1次,連續三日爲一療程。
【規格】
每袋裝40克
【不良反應】
【禁忌】
【注意事項】
1.本品爲外用藥,禁止內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4.用藥一次,觀察3日,無不良反應,可連續使用3次;如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