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粵府〔2011〕48號),成立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
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職責爲組織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關於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的通知
粵府〔2011〕4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爲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切實加強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組織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勢,研究部署、統籌指導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二、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組成人員
主 任:朱小丹(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副主任:雷於藍(副省長)
佟 星(副省長)
林木聲(副省長)
劉 昆(副省長)
姚志彬(省政協副主席、省衛生廳廳長)
委 員:李捍東(省政府副祕書長)
秦通海(省紀委常委、監察廳副廳長、省政府糾風辦主任)
張慶宏(省委政法委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楊 健(省委宣傳部副部長、省廣電局局長)
楊建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主任)
謝悅新(省農業廳廳長)
陳元勝(省衛生廳黨組書記、副廳長、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盧炳輝(省工商局局長)
鄭偉儀(省海洋漁業局局長)
賴天生(省質監局局長)
張 軍(省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糧食局局長)
李小魯(省教育廳巡視員)
劉 煒(省科技廳副廳長)
鄭 東(省公安廳副廳長)
歐 斌(省財政廳副廳長)
朱澤南(省外經貿廳副廳長)
黃 飛(省衛生廳副廳長)
陳春生(省法制辦副主任)
趙 民(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
黃偉明(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副局長)
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省衛生廳),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捍東同志兼任。
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