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009.12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9.12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5年01月28日发布,自2015年07月28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T5009.123—2003《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3.3标准品:重铬酸钾(K2Cr2O7):纯度99.5%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
-
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Ⅸ
120℃,持续20秒;必要时,可将所得溶液转移至1cm吸收池中,照紫外一可见分光光度法(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ⅤA)在510nm波长处以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试液作空白,测定吸光度,与标准砷对照液按同法测得的吸光度比较,即得。测定法:按各该品种项下的规定量取样,必要时按规定粉碎。理论板数按甲醇峰计算应不低于1500;
-
GBZ/T 160.3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砷及其化合物
本标准是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配套的监测方法,用于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砷及其化合物[包括三氧化二砷(Arsenictrioxide)、五氧化二砷(Arsenicpentoxide)、砷化氢(Arsine)等]的浓度。4.2仪器:4.2.1浸渍微孔滤膜:在使用前1d,将孔径为0.8μm的微孔滤膜浸泡在浸渍液中30min,取出在清洁空气中晾干,备用。
-
GBZ/T 300.53—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53部分:硒及其化合物
b)原子化器温度:800℃;用水洗涤表面皿和烧杯内壁,再加热至冒白烟。6硒及其化合物的酸消解-氢化物发生-原子吸收光谱法:6.1原理:空气中气溶胶态硒及其化合物用微孔滤膜采集,酸消解后,在氢化物发生器内硒还原成硒化氢,进入石英原子化器内,生成的硒基态原子吸收196.0nm波长,测量其吸光度,进行定量。
-
GBZ/T 300.4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7部分: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4.2.5微波消解器。加入5g无砷锌粒,立即与装有一段乙酸铅棉花的玻璃导管连接,并将导管的出气口插入装有5.0mL显色剂的吸收管的底部。6.7.2使用浸渍滤膜,可以采集空气中蒸气态和气溶胶态砷及其无机化合物(除砷化氢外),若不用浸渍微孔滤膜,则只能采集气溶胶态的砷及其无机化合物。7.3.4盐酸溶液,6mol/L。
-
重金属污染诊疗指南(试行)
2.成人及经静脉血铅复查证实为中度以上儿童铅中毒者: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铅或尿铅;1.脱离铅污染源。附件1尿砷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法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尿砷的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方法。六、采样、运输和贮存用具盖聚乙烯塑料瓶收集班后尿,混匀后,尽快按WS/T97测定肌酐。用标准应用液按照下表配制标准溶液系列。
-
GB 5009.1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中镉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2g(精确到0.001g)置于微波消解罐中,加5mL硝酸和2mL过氧化氢。5.5试样溶液的测定:于测定标准曲线工作液相同的实验条件下,吸取样品消化液20μL(可根据使用仪器选择最佳进样量),注入石墨炉,测其吸光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