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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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
冤通“宛”。《方言》卷十三:宛,蓄也。①闷,烦懑。《素问·示从容论》:“咳嗽烦冤者,是肾气之逆也。”《素问·疟论》:“少气烦冤。”②蕴结。见“冤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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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
王与元代法医学家(1260-1346年)。字与之,号正庵。永嘉(今属浙江)人。少学诗书,于古代律法颇多研究,尤注重与医学有关之律令。历任县吏、中书省官员,他根据提控刑事诉讼案牍,集而为《无冤录》一书,其书为我国法医学上代表作之一,对古代朝鲜与日本的检验学科发展影响颇大,并最先考证“滴骨验亲法”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