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癌胚抗原是一種具有人胚胎抗原決定簇的酸性糖蛋白,胚胎期主要在胃腸道、肝臟和胰腺等器官,出生後含量很低,是一種廣譜的腫瘤標記物。其血清濃度與多種腫瘤,特別是消化道腫瘤相關,檢出陽性率依次爲結腸癌、直腸癌、胃癌、胰腺癌、膽管癌等,肺、乳腺及泌尿生殖系統的惡性腫瘤也升高。測定癌胚抗原主要用於腫瘤的鑑別診斷、病情監視、療效判斷等方面。
4 血清癌胚抗原的醫學檢查
4.1 檢查名稱
4.2 分類
4.3 取材
4.4 血清癌胚抗原的測定原理
放射免疫法:用已知量放射性核素標記的癌胚抗原與待測標本中非標記癌胚抗原混和,使兩者對同一特異性抗體進行競爭抑制反應。在標記抗原和抗體量恆定的情況下,標記抗原和被檢抗原量大於抗體的結合點時,被檢抗原濃度越高,標記抗原與抗體結合就越少,以致遊離的標記抗原越多。從而測定遊離抗原或結合抗原中的放射性,可繪製兩者對抗原量的關係曲線圖,從而算出被測的抗原含量。
4.5 試劑
現有成套試劑供應,包括125I標記的癌胚抗原,癌胚抗原標準液、抗癌胚抗原特異性抗體等。
4.6 操作方法
(1)按(表1)程序加樣:
(2)標準曲線的繪製:先測反應各管cpm,離心後再複測沉澱物的cpm,計算出B/T(%),以此爲縱座標,標準品CEA濃度爲橫座標,繪製標準曲線。以受檢標本管的放射結合率從標準曲線上查知受檢標本的癌胚抗原含量。
4.7 正常值
<5μg/L。
4.8 化驗結果臨牀意義
升高(陽性):見於下列癌症及其陽性率:結腸癌(74%)、直腸癌(73%)、肺癌(70%)、乳腺癌(60%)、胰腺癌(90%)。另外,慢性結腸炎、結腸息肉、直腸息肉、萎縮性胃炎、肝硬化、潰瘍性結腸炎、膽道梗阻、膽囊炎、肝膿腫、風溼性關節炎、慢性支氣管炎等時血清癌胚抗原也可輕度升高。
4.9 附註
(1)大量吸菸者,血清癌胚抗原亦可升高。
(2)連續監測癌胚抗原水平可用於腫瘤治療的療效觀察及預後判斷。一般病情好轉時血清癌胚抗原水平下降,病情發展是癌胚抗原升高。
(3)術前癌胚抗原升高者,應定期複查,術後6周第一次複查;3年內每3個月1次,3~5年內每半年1次;5年後每年1次,若發現升高,提示覆發或轉移,且血清癌胚抗原在出現症狀及體徵前3~12個月即已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