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胃蛋白酶顆粒藥典標準
3.1 品名
3.1.1 中文名
3.1.2 漢語拼音
Weidanbaimei Keli
3.1.3 英文名
Pepsin Granules
3.2 含量或效價規定
本品含胃蛋白酶活力不得少於480單位。
3.3 性狀
本品爲類白色至黃色顆粒;味甜。
3.4 鑑別
取本品適量,加水研磨使溶解,濾過,濾液照胃蛋白酶項下的鑑別試驗,顯相同的反應。
3.5 檢查
3.5.1 酸度
稱取本品1g,加水20ml溶解後,依法測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Ⅵ H),pH值應爲3.0~4.0。
3.5.2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0℃乾燥4小時,減失重量不得過5.0%(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Ⅷ L)。
3.5.3 微生物限度
3.5.4 其他
應符合顆粒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Ⅰ N)。
3.6 效價測定
取裝量差異項下的內容物,混勻,精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胃蛋白酶240單位),用效價測定項下的鹽酸溶液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0.2~0.4單位的溶液,作爲供試品溶液,照胃蛋白酶項下的方法測定。
3.7 類別
助消化藥。
3.8 規格
480單位
3.9 貯藏
3.10 版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