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信息
《甲癬臨牀路徑(2016年版)》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有關病種臨牀路徑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印發。
3 發佈通知
國衛辦醫函〔2016〕13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爲進一步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範診療行爲,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我委委託中華醫學會組織專家制(修)訂了一批臨牀路徑;同時,對此前印發的有關臨牀路徑進行了整理。現將上述共1010個臨牀路徑一併在中華醫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cma.org.cn/kjps/jsgf/)發佈,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參考使用。請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導醫療機構結合實際,細化分支路徑並組織實施。同時,要落實以下要求,進一步提高臨牀路徑管理水平和實施效果。
一、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質控和績效考覈相結合
要充分發揮臨牀路徑作爲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工具的作用,實施醫療服務全程管理,同時將臨牀路徑管理有關要求納入績效考覈管理,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
二、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醫療服務費用調整相結合
要注重研究臨牀路徑實施後醫療服務的收費情況,科學測算相關疾病醫療費用,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進一步減輕羣衆看病就醫負擔。
三、推進臨牀路徑管理與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
通過臨牀路徑合理測算單病種付費、按疾病相關診斷組付費(即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的支付標準,有效推動支付方式改革。
要提高臨牀路徑實施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臨牀路徑實施效率,加強對臨牀路徑的實時管理和全面統計分析。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12月2日
4 臨牀路徑全文
4.1 一、甲癬臨牀路徑標準門診流程
4.1.1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甲癬(ICD–10:B35.100)。
4.1.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中國甲真菌病診療指南》(2015年版)(中華皮膚科雜誌,2015,26(9):449–52)。
1.臨牀表現:患者甲板可以表現爲渾濁、增厚、分離、變色、萎縮、脫落、翹起、表面凹凸不平、鉤甲以及甲溝炎等;
2.臨牀可分爲遠端(側緣)甲下型、近端甲下型、淺表白色型、甲內型、全甲破壞型等五種類型;
4. 排除其他原因導致的甲病。
4.1.3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治療指南-皮膚病與性病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中國甲真菌病診療指南》(2015年版)(中華皮膚科雜誌,2015,26(9):449–52)。
1. 系統用藥 適用於甲母質受累的DLSO、PSO和TDO等嚴重的甲真菌病。年老體弱者和肝腎功能嚴重受累者應慎用。
(1)特比萘芬:採用連續療法,劑量爲250mg/d,療程指甲癬6周,趾甲真菌病12周。
(2)伊曲康唑:採用衝擊療法,每月第1周服藥,400mg/d(分2次口服,與飯同服),療程指甲癬2~3個衝擊,趾甲癬爲3~4個衝擊。
(3)氟康唑:採用間歇衝擊療法,每週150mg~300 mg,連用3~9個月。
2.局部用藥:適用於SWO及未累及甲母質的DLSO等早期和輕型損害,還可作爲甲真菌病系統治療的輔助用藥。要包括外用抗真菌製劑、防腐劑、消毒劑、角質剝脫劑等。由於甲的特殊結構,大多數藥物難於滲透入甲板,無法發揮其抑菌或殺菌活性。需要較長療程,指甲真菌病至少需6個月,趾甲真菌病需9~12個月。
3. 化學拔甲:通過外用角質剝脫性藥物來剝除甲板。目前主要是高濃度尿素軟膏(40%)。
4. 聯合治療:適用於重症甲真菌病和單用一種治療失敗的病例。口服藥物聯合外用藥物是目前最常用的聯合治療組合,目標是達到最佳療效,降低不良反應。
4.1.4 (四)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B35.100甲癬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1.5 (五)檢查項目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真菌培養、真菌藥敏試驗、細菌培養及藥敏試驗、局部X線和超聲檢查及組織病理學檢查。
4.1.6 (六)藥物的選擇與治療療程
1. 局部藥物 應用指證爲遠端受損甲板<50%;無甲母質受累;受累指趾甲數目<4個;不能耐受口服藥物治療的患者。目前主要有5%阿莫羅芬甲搽劑,每週1次或2次外用,連續48周。還可外用其他唑類、丙烯胺類及角質剝脫類藥物。
2. 2. 2((2) ①⑴⑹㈧治療:吡酮胺、阿莫羅芬、系統藥物 除適於外用藥物治療以外的各種臨牀類型,均可選用系統藥物治療,目前包括特比萘芬、伊曲康唑和氟康唑。
(1)特比萘芬:採用連續療法,成人劑量250mg,每日1次;療程指甲真菌病爲6周,趾甲真菌病爲12周。
(2)伊曲康唑:採用衝擊療法,成人劑量200mg,每日2次,脂餐後即服或餐時服用,連服1周,停藥3周,爲一個衝擊治療。療程指甲真菌病2~3個衝擊,趾甲真菌病3~4個衝擊。
氟康唑:每週一次,劑量150mg、300mg或450mg,療程3~9個月。
4.1.7 (七)治療後複查的檢查項目
(2)系統藥物治療時:真菌鏡檢、真菌培養(必要時)、血常規、肝腎功能。
4.1.8 (八)治癒標準
(1)甲板損害消退,或僅有甲板遠端輕度異常(<甲板1/10)。
(2)連續兩次真菌鏡檢陰性,或連續兩次真菌鏡檢陰性和真菌培養陰性。
4.1.9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伴有其他基礎疾病或嚴重的伴發症狀,如合併感染(甲溝炎等),需進一步診斷及治療,可能延長治療時間或轉至其他相應科室診治或住院治療。
4.2 二、甲癬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甲癬(ICD–10:B35.100)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 門診號:
初診日期:年月日 第一次複診日期:年月日
第二次複診日期:年月日 第三次複診日期:年月日
第四次複診日期:年月日 第五次複診日期:年月日
第六次複診日期:年月日
標準門診治療週數 12~24 周,觀察至28周或更長
時間 | 門診第 1天 | 門診第2~4周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門診初診病歷 □ 完成初步的病情評估 □ 真菌鏡檢 □ 真菌培養(必要時) | □ 詢問病情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情評估 |
重 點 醫 囑 | 門診醫囑: □ 外用藥物治療 □ 聯合治療 | 門診醫囑: □ 外用藥物治療 □ 抗生素治療(必要時) □ 聯合治療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
時間 | 門診第5~8周 | 門診第9~16周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情評估 □ 真菌鏡檢(必要時) □ 真菌培養(必要時) □ 細菌培養及藥敏(必要時) | □ 詢問病情及體格檢查 □ 完成病情評估 □ 真菌鏡檢 □ 真菌培養(必要時) □ 細菌培養及藥敏 (必要時) |
重 點 醫 囑 | 門診醫囑: □ 外用藥物治療 □ 聯合治療 | 門診醫囑: □ 外用藥物治療 □ 抗生素治療(必要時) □ 聯合治療 |
病情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