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T 649—2019 醫用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器衛生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 消毒滅菌 衛生標準

目錄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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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W S / T 6 4 9 — 2 0 1 9 yī yòng dī wēn zhēng qì jiǎ quán miè jūn qì wèi shēng yāo qiú

2 英文參考

Hygienic requirement for medical purpose-low temperature steam and formaldehyde sterilizers

3 基本信息

ICS 11.080

C 50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 649—2019《醫用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器衛生要求》(Hygienic requirement for medical purpose-low temperature steam and formaldehyde sterilizer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19年01月30日《關於發佈〈過碳酸鈉消毒劑衛生要求〉等6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9〕4號)發佈,自2019年07月01日起實施。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過碳酸鈉消毒劑衛生要求》等6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9〕4號

現發佈《過碳酸鈉消毒劑衛生要求》等6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WS/T 646—2019 過碳酸鈉消毒劑衛生要求

WS/T 647—2019 溶葡萄球菌酶和溶菌酶消毒劑衛生要求

WS/T 648—2019 空氣消毒機通用衛生要求

WS/T 649—2019 醫用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器衛生要求

WS/T 650—2019 抗菌和抑菌效果評價方法

WS/T 651—2019 醫用低溫蒸汽甲醛滅菌指示物評價要求

上述標準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1月30日

5 前言

本標準按照 GB/T 1.1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山東省精神衛生中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消毒品協會、黑龍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崔樹玉、楊彬、張流波、董非、陳璐、李子堯、劉雷、張劍、李炎、王妍彥、趙克義、溫憲芹、孟蔚、孫啓華、徐燕、薛廣波、林玲、張恩忠、楊靜、王其鰲、謝卡羅、鄒以華。

6 標準正文

醫用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器衛生要求

6.1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醫用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器的型式和標記、技術要求、檢驗方法、使用注意事項、標識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在低溫條件下利甲醛進行醫用器械滅菌的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器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 4793.1 測量控制和實驗室用電氣設備的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633 最終滅菌醫療器械的包裝

GBZ 2.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物理因素

GBZ/T 159 工作場所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採集規範

GBZ/T 189.8 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第8部分:噪聲

GBZ/T 300.99 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

IS0 11138-5 醫療保健產品滅菌.生物指示物.第5部分:低溫蒸汽甲醛滅菌過程用生物指示物

EN 14180 醫用消毒滅菌器 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器 要求和檢測

EN 867-5 消毒器用非生物系統、B類和S類小型消毒器性能試驗時使用的指示劑系統和處理設備規範

EN 60584-2 熱電偶 第2部分:公差

EN 60751 工業鉑電阻溫度計傳感器

消毒產品標籤介紹管理規範(2005 年)衛生部 (衛監督發〔2005〕426 號)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低溫蒸汽甲醛滅菌 low temperature steam and formaldehyde sterilization

在溫度低於85℃時,強制排出空氣後,負壓狀態下注入蒸汽甲醛,待滅菌物品暴露於蒸汽甲醛,在穩定的狀態下維持一定時間達到滅菌要求。

3.2

週期變量 cycle variables

影響滅菌週期效果的參數,包括溫度、壓力、時間和滅菌劑濃度。

3.3

滅菌溫度 sterilization temperature

滅菌器設定的最低滅菌溫度。

3.4

滅菌溫度範圍 sterilization temperature band

滅菌維持時間過程中,滅菌腔體內各點所允許的溫度範圍。

3.5

參考測量點 reference measuring point

用於控制滅菌週期的溫度和壓力傳感器的位置。

3.6

平衡時間 equilibration time

參考測量點和滅菌負載各測量點均達到滅菌溫度的時間間隔。

3.7

暴露時間 exposure time

滅菌劑注入滅菌腔體到解吸附開始的時間間隔。

3.8

滅菌維持時間 holding time

滅菌室中,溫度、壓力和蒸汽甲醛濃度保持在預設範圍之內的時間。

3.9

有效容積 usable space

滅菌室內能有效放置滅菌負載的容積。

3.10

通風 aeration

滅菌過程的一個或幾個部分,在特定的條件下將甲醛及其反應產物從滅菌負載中解吸附至預定水平的過程。

3.11

解吸附 desorption

暴露時間結束後,從滅菌室和負載中排除滅菌劑的過程。

3.12

滅菌週期 sterilization semi-cycle

滅菌維持時間爲設定值的一半,其它週期變量不變。

3.13

過程挑戰裝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 PCD

構成特定抗力的裝置,用於評價滅菌過程的有效性。

6.4 4 型式和標記

6.4.1 4.1 滅菌器的型式

4.1.1 滅菌器按蒸汽供給方式分爲自帶蒸汽發生式和外接蒸汽式。

4.1.2 滅菌器按門分類,可分爲單門和雙門。

6.4.2 4.2 標記

滅菌器滅菌室空間可選用以下表達方式,長度以 mm 作單位:

a) 圓柱滅菌室表示方法:直徑×長度;

b) 長方體滅菌室表示方法:長度×寬度×高度;

c) 其它形狀滅菌室表示方法:用類似 a)或 b)的方法進行描述。

6.5 5 技術要求

6.5.1 5.1 滅菌器材質要求

滅菌劑接觸的滅菌室及其附件和待滅菌物品支持系統應採用抗腐蝕材料。材料不會受到滅菌劑的影響,同時不應釋放出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有毒有害的物質。

6.5.2 5.2 滅菌程序

完整的滅菌全過程,符合EN 14180要求,如圖1所示。

圖.png

圖1 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全過程

注:1 ╌滅菌週期開始 ;

a ╌滅菌全過程;

2 ╌滅菌劑注入開始;

b ╌工作週期

3╌沖洗

c╌滅菌週期

4╌滅菌週期完成指示;

d╌暴露時間

5 ╌後週期

e╌ 平衡時間;

6╌延時開門/缷載週期完成指示;

f╌ 預熱;

7╌滅菌物品移出(如果需要滅菌器外進行通風);

ɡ╌排出空氣和注入甲醛

8╌大氣壓力。

i ╌解吸附;

j╌通風

6.5.3 5.3 性能要求

6.5.3.1 5.3.1 溫度

5.3.1.1 滅菌室內的溫度應符合生產企業的規定滅菌溫度範圍下限爲滅菌溫度,上限爲滅菌溫度+4℃。

5.3.1.2 整個滅菌週期中,溫度不應超過滅菌溫度範圍的上限。

5.3.1.3 在進入維持時間之前,平衡時間不應超過 60s。

5.3.1.4 滅菌維持時間中規定的溫度應處於滅菌溫度範圍內,且各點之間的差值不應大於 2℃。

5.3.1.5 滅菌維持時間不應低於生產企業的設定值,且不超過設定值的 10%。

6.5.3.2 5.3.2 壓力

5.3.2.1 壓力曲線

通過測量滅菌週期壓力獲得,包括壓力範圍,測量間隔,以及在部分滅菌階段中的壓力變化速率。測量結果應符合生產企業的要求。

5.3.2.2 壓力曲線要求

壓力要求如下:

a) 整個滅菌週期中,應顯示完整的壓力曲線和相關的壓力限定值

b) 壓力的最大變化速率不應超過 1000 kPa/min,測量時間間隔爲 3s;

c) 在滅菌維持時間中,壓力曲線應處於生產企業規定的壓力範圍。

6.5.3.3 5.3.3 滅菌性能

暴露滅菌週期下的生物指示物全部滅活

6.5.4 5.4 特殊材質要求

6.5.4.1 5.4.1 滅菌劑

5.4.1.1 滅菌劑的組成和濃度應符合生產企業標示值。

5.4.1.2 滅菌劑標示量上下限值不超過 10%,分析純。穩定性不低於 12 個月。

5.4.1.3 滅菌劑應按照使用說明書配製;如變更滅菌劑應重新進行有效性和安全性評價。

5.4.1.4 滅菌劑應加入穩定劑,以防聚合。

5.4.1.5 滅菌劑的包裝應完好,確保外包裝能有效防護產品,避免在運輸、搬運等過程造成破損。

5.4.1.6 滅菌劑的包裝容器應與滅菌器接口匹配,標識應符合《消毒產品標籤介紹管理規範》。

6.5.4.2 5.4.2 解析用水要求

解析用水應無菌,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純化水有關規定

6.5.4.3 5.4.3 通風的要求

5.4.3.1 當滅菌週期需要將空氣導入滅菌腔體時,空氣需過濾後進入,應潔淨無菌

5.4.3.2 過濾裝置宜由抗腐蝕和抗降解的材料製成,應便於更換。

5.4.3.3 過濾裝置在壓力差 100kPa 和最大氣流下,對直徑 0.3μm以上的微粒過濾效率應≥99.5%。

5.4.3.4 應採用適當的方式確保液體不會由滅菌腔體迴流到過濾裝置上。

6.5.5 5.5 安全性

6.5.5.1 5.5.1 工作場所環境氣中甲醛濃度的要求

工作場所環境氣中甲醛濃度應符合GBZ 2.1的要求。

6.5.5.2 5.5.2 滅菌物品上甲醛殘留的要求

以直徑70㎜的濾紙爲載體,經過1個滅菌程序,用濾紙上吸附甲醛的量評價甲醛滅菌器內和滅菌物品上甲醛殘留。對於直徑爲70㎜的濾紙,同一批次滅菌載體,其平均值不得大於200 µg/片,最大值不得大於400 µg/片。對於直徑不同於70㎜的濾紙,其殘留限值應根據表面積的變化作出同比例調整。

6.5.5.3 5.5.3 電氣安全性

電氣安全性能應符合GB 4793.1規定的要求。

6.5.5.4 5.5.4 噪聲

滅菌器運行時不得有異常雜聲,其噪聲應符合GBZ 2.2的要求。

6.6 6 檢驗方法

滅菌器新安裝、大修、更新滅菌方法或改變程序滅菌負載或裝載方法等,或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應進行下列檢測

6.6.1 6.1 溫度、壓力檢測

按照附錄A進行溫度和壓力檢測

6.6.2 6.2 滅菌性能檢測

按照附錄B進行檢測

6.6.3 6.3 安全性檢測

6.6.3.1 6.3.1 工作場所環境氣中甲醛濃度檢測

按GBZ/T 159 和 GBZ/T 300.99採樣檢測。距離滅菌器20cm處採樣,需檢測滅菌器運行過程中和滅菌程序結束後開門時甲醛濃度。

6.6.3.2 6.3.2 解析附有效性檢測

按照附錄C進行。

6.6.3.3 6.3.3 電氣安全性檢測

按照GB 4793.1進行電氣安全性檢測

6.6.3.4 6.3.4 噪聲檢測

滅菌器正常運行時,按照GBZ/T 189.8測量噪聲

6.7 7 使用注意事項

7.1 醫用低溫蒸汽甲醛滅菌器應置於乾燥通風、無腐蝕氣體的相對獨立的房間。

7.2 工作環境溫度宜在 5℃~40℃,相對溼度不宜超過 85%。

7.3 滅菌前應對被滅菌物品正確清潔乾燥

7.4 包裝材料應由不吸收分解甲醛的材料製成,並通過驗證

7.5 應包含正確裝載物品的操作說明。

7.6 操作時應注意個人防護。

7.7 滅菌器應包含報警裝置及滅菌過程的物理參數監控裝置。

6.8 8 標識要求

6.8.1 8.1 包裝標誌

包裝所使用的標誌應符合GB/T 191的要求。

6.8.2 8.2 標籤和介紹

標籤和介紹應符合《消毒產品標籤介紹管理規範》(2005年)的有關規定

7 附錄A(規範性附錄)物理性能檢測方法

7.1 A.1 概述

滅菌週期的物理性能應在同一臺機器,分別在空載、小負載和滿負載情況下進行檢測,連續測試3次,全部合格。

7.2 A.2 試驗負載

7.2.1 A.2.1 小負載

7.2.1.1 A.2.1.1 概述

選擇小負載測試低溫蒸汽甲醛滅菌週期的正常運行情況。小負載由多組小量樣品組成,滅菌室容積增加時,樣品數量相應增加。有效容積小於100 L的滅菌室,每l0 L有效容積放置1個小負載樣品單元。有效容積大於100 L的滅菌室,除對應於100 L容積所使用的10個小負載樣品單元外,每增加25 L有效容積增放1個小負載樣品單元。

7.2.1.2 A.2.1.2 小負載樣品單元

小負載樣品單元由3個過程挑戰裝置(PCD)組成,過程挑戰裝置(PCD)應符合EN 867-5要求,根據GB/T 19633的規定用雙層紙包裝。

7.2.2 A.2.2 滿負載

7.2.2.1 A.2.2.1 概述

選擇滿負載反映低溫蒸汽甲醛滅菌週期中的大裝載量情況。應至少使用生產商規定的最大負載重量的90%測試負載。滿負載由滿負載單元和其他樣品組成。滿負載單元至少佔最大裝載重量的15%,其他樣品由與滿負載單元相似的物品和材料組成,裝載附件的重量不包括在負載重量中。

7.2.2.2 A.2.2.2 滿負載單元

滿負載單元應由以下的材料組成:

a) 1500 mm 長的 PVC 管,內徑 4 mm,外徑 6 mm,此管雙層包裝,總重量 40 g±5 g;

b) 1000 mm 長的 PVC 管,內徑 8 mm,外徑 12 mm,用 1 個 M8×60 不鏽鋼螺釘嵌入 PVC 管的一個末端。全管雙層包裝,總重 120 g±l0 g;

c) 聚酰胺 PA11 或 PA12 的棒,長度 80 mm,直徑 15 mm,1 個 M8×60 不鏽鋼螺釘,聚酰胺棒和不鏽鋼螺釘用雙層包裝,總重 45 g±5 g;

d) 1 根不鏽鋼管,長度 230 mm,內徑 6 mm,外徑 8 mm。不鏽鋼管用雙層包裝,總重量 45 g±5 g;

e) PCD 裝置,雙層包裝。

包裝用透明塑料/紙複合袋應符合 GB/T 19633 規定。滿負載單元的總重量 250 g±25 g,不包括樣品裝載附件。

7.3 A.3 測試設備

7.3.1 A.3.1 材料要求

溫度、壓力測試設備需具備耐高溫、耐溼、耐壓、耐化學品腐蝕等特點,其整體具有全密封防水性能

7.3.2 A.3.2 壓力測試儀器

A.3.2.1 測試壓力的設備是用來校驗壓力指示和記錄的裝置。應使用壓力補償系統

A.3.2.2 使用的壓力測試設備應具備有效期內的檢定/校準證書

A.3.2.3 壓力測量範圍應在0.1KPa~400KPa;壓力顯示分辨率爲0.01KPa;時間記錄間隔可精確到1s。

7.3.3 A.3.3 溫度測試儀器

A.3.3.1 溫度傳感器應用符合EN 60751中A級的鉑電阻或符合EN 60584-2中公差1級的熱電偶

A.3.3.2 溫度傳感器應具備有效期內的檢定/校準證書

A.3.3.3 溫度測量範圍應在0℃~150℃,溫度測量精度爲±0.1℃,溫度顯示分辨率爲0.01℃,時間記錄間隔可精確到1s。

7.4 A.4 溫度、壓力檢測方法

7.4.1 A.4.1 空載條件下溫度、壓力測試

A.4.1.1 測試的目的主要用來證明空載條件下的溫度和壓力條件符合設定要求,並確定整個滅菌週期中溫度最高點等關健位置。

A.4.1.2 對於滅菌室容積小於1000 L的滅菌器,至少放置10個溫度傳感器,在此基礎上容積每增加100 L增加1個,在滅菌器內表面有代表性的位置放置傳感器;至少放置1個壓力測試儀器。

A.4.1.3 按照使用滅菌器介紹運行滅菌程序進行測定。

7.4.2 A.4.2 小負載溫度、壓力測試

A.4.2.1 測試目的主要用於證明滅菌負載中的溫度和壓力條件符合設定要求。其次,證明在整個滅菌週期中,壓力變化的速率保持在一定範圍內,沒有破壞樣品樣品的包裝;確定溫度最低的位置;

A.4.2.2 將小負載單元放在滅菌室有效容積內;

A.4.2.3 對於滅菌室容積小於60 L的滅菌器,至少放置4個溫度傳感器,60 L~100 L的滅菌器,至少放置6個溫度傳感器,大於100 L的滅菌器,在此基礎上容積每增加100 L增加2個溫度傳感器。在參考測量點上放置1個溫度傳感器,將其它的溫度傳感器平均放置在裝有負載樣品的可用空間內,注意那些已經確定的關鍵位置;至少放置2個壓力測試儀器,確保滅菌室空間和負載單元包裝內均有壓力測試器。

A.4.2.4 按照使用說明書運行滅菌程序。保證測試設備和記錄設備能記錄整個過程。

7.4.3 A.4.3 滿負載溫度、壓力測試

A.4.3.1 測試目的用於證明滅菌負載中的溫度和壓力條件符合設定要求;

A.4.3.2 將滿負載單元放在滅菌室的可用空間內;

A.4.3.3 溫度壓力傳感器數量要求同A.4.2;

A.4.3.4 在參考測量點放置1個溫度傳感器。打開包裝,將2個溫度傳感器放入A.2.2.2所述的包裝b)和c)中,用膠帶將溫度傳感器與包裝紙內的螺釘固定,保持良好的接觸,將雙層包裝封口,放回滿負載單元中。將滿負載單元放在可用空間的已知位置,這個位置在小負載溫度測試中證明是溫度最低的位置。將剩餘的傳感器平均放在可用空間中;

A.4.3.5 按照使用說明書運行滅菌程序。保證測試設備能記錄整個過程。

8 附錄B(規範性附錄)滅菌性能檢測方法

8.1 B.1 概述

當溫度和壓力等物理參數測試滿足本標準要求後進行微生物滅菌效果確認,分別在小負載和滿負載條件下,運行滅菌週期,完成滅菌週期生物指示物應全部失活。本實驗重複5次全部合格,驗證滅菌器滅菌性能

8.2 B.2 測試微生物載體製備

B.2.1 嗜熱脂肪芽孢地桿菌(Geobacillus stearothermophilus ATCC 7953 或SSIK 31)或被證明具有抗力符合IS0 11138-5 要求的微生物。嗜熱脂肪芽孢地桿菌芽胞其D60值應≥6.0 min。其它微生物應當具有符合使用條件的D值

B.2.2 載體選擇:

a) 金屬片:直徑 15 mm 不鏽鋼圓片;

b) 玻璃片:10 ㎜×10 ㎜玻璃片;

c) 塑料片:10 ㎜×10 ㎜聚四氟乙烯塑料片;

d) 應考慮到醫療器械存在較爲複雜的設計,與日常滅菌負載相一致材質的載體

B.2.3 載體回收菌量:1×106cfu/片~5×106cfu/片。

B.2.4 將載體放入PCD中,PCD用雙層包裝;對於不能放入PCD內的載體滅菌包裝材料包裝後,放入小負載單元和滿負載單元中。滅菌包裝材料應符合GB/T 19633規定。

8.3 B.3 檢測方法

B.3.1 指示物的數量取決於滅菌空間的大小,應能準確評估滅菌過程的有效性。小負載條件下,滅菌室容積小於60L的滅菌器,至少放置7個微生物載體;60L~100L的滅菌器,至少放置11個微生物載體;大於100L的滅菌器,在此基礎上容積每增加100L增加1個微生物載體。滿負載條件微生物載體應至少滿足小負載條件下數量要求,且每個滿負載單元至少有1個微生物載體。小負載與滿負載條件同A.2.1和A.2.2。

B.3.2 將雙層包裝的PCD平均放置在滅菌室的可用空間中,記錄分佈情況。

B.3.3 半程滅菌週期結束之後,對產品微生物載體生物指示物)應按生產商的規定的條件進行培養,對於自制的嗜熱脂肪桿菌芽胞載體移入溴甲酚紫蛋白腖培養液於56℃培養7d,應全部無菌生長

9 附錄C(規範性附錄)解吸附有效性檢測

9.1 C.1 原理

用分光光度計法測定,製作標準曲線,計算每張濾紙中含有多少μg(微克)的甲醛,以達到對滅菌物品中甲醛多聚甲醛殘留預以評估的目的,實驗重複3次,全部合格。

9.2 C.2 測試材料

考慮到諸如紡織品和紙張類多孔材料對甲醛多聚甲醛吸收和保留較強,選擇直徑爲70㎜的濾紙作爲滅菌器解吸附測試的載體,濾紙應滿足表C.1的要求。

表C.1 濾紙特性

表.png

9.3 C.3 檢測方法

C.3.1 解吸附測試僅在小負載條件下進行,生物和解吸附指示物應單獨包裝,以免對結果造成影響。

C.3.2 放置濾紙的數量取決於可用空間的大小滅菌室容積小於60L的滅菌器,至少放置5張濾紙;60L~100L的滅菌器,至少放置10張濾紙;大於100L的滅菌器,放置10張的基礎上,其容積每增加100 L增加1張濾紙。

C.3.3 將每張濾紙和一個PCD同時封裝入符合GB/T 19633 標準要求的滅菌紙袋中,並形成雙層包裝,封口。將空白對照濾紙與測試物品分開放置,不能暴露滅菌週期下。

C.3.4 將雙層包裝濾紙和PCD均勻地分佈滅菌室的可用空間內,並記錄分佈情況。

C.3.5 開啓滅菌程序。運行完成後,取出物品前檢查滅菌程序是否正常結束。

9.4 C.4 濾紙中甲醛含量的測定

C.4.1 滅菌週期結束後5min內取出濾紙,放入盛有50mL 0.2mol/LNaOH 的帶塞250mL錐形瓶中,室溫至少作用8h。

C.4.2 另取帶塞的錐形瓶,加入上述NaOH提取液1.0mL和10.0mL變色酸,封口。在100℃水浴上避光加熱45min。

注1:變色酸試劑;將 1g 變色酸蘇打鹽(C10H6Na2O8S2·2H2O)溶於 100ml.蒸餾水中。加入 450ml12.4mol/L 的硫酸(H2SO4)。

將此溶液避光保存溶液可以穩定保存 8h。

C.4.3 再在冷水浴中冷卻,用分光光度計在560nm測量吸收度值。計算每張濾紙中的甲醛殘留量,用μg做單位,通過標準曲線方程計算。

C.4.4 用沒有通過滅菌程序的濾紙作對照。減去對照甲醛的量爲每張濾紙甲醛的含量。

9.5 C.5 標準曲線的繪製

C.5.1 標準曲線的製備

標準溶液配製:

a) 將 1.0mL 濃縮甲醛溶液稀釋到 1000 mL,濃度爲 n×10μg/mL。如 34%、38%甲醛溶液稀釋 1000倍,即爲 340μg/mL、380μg/mL;

b) 取稀釋後的溶液,按 1:2、1:4、1:8、1:16 的比例稀釋並定容;

c) 取 a)和 b)中每種稀釋溶液 1.0mL,加入 49.0 mL,0.2 moL/L 的 NaOH 溶液

d) 空白對照,將 1.0 mL 蒸餾水(代表濃度爲 0μg/mL 的情況)加入 49.0mL0.2 mol/LNaOH 溶液

C.5.2 爲了進一步增加測量的準確性,重複C.5.1的步驟,獲得兩個相同系列。

C.5.3 分別將上述稀釋液1.0mL和10.0mL變色酸試劑加人帶塞的錐形瓶中,封口,在100℃水浴上避光加熱45min,然後用水浴冷卻。

C.5.4 系列濃度爲:50.0mL溶液中含有0、n×10、n×10/2、n×10/4、n×10/8和n×10/16μg甲醛

C.5.5 在波長爲560nm時,分別用分光光度計測量每個系列中6個稀釋液的吸光度值。以50mL含甲醛的量爲橫座標,測定的分光光度值爲縱座標,繪製標準曲線。根據測量值以及它們與甲醛濃度(50mL溶液中含有甲醛的μg數)之間的已知關係,計算兩者函數對應直線,迴歸方法是最小二乘法。

C.5.6 結果報告,計算兩條直線間的算術平均值直線。通過這條直線可以直接讀出樣品50mL0.2mol/LNaOH溶液中總的甲醛含量(μg),即是560 nm處分光光度計吸光度值的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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