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289—2017 職業性溴丙烷中毒的診斷 2017年12月27日修訂版

BY banlang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基本信息

ICS 13.100

C 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289—2017《職業性溴丙烷中毒的診斷》(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bromopropane poisoning)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於2017年05月18日發佈,自2017年11月01日起實施。

前言

本標準第6章爲推薦性的,其餘爲強制性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無錫市第八人民醫院(無錫市職業病防治醫院)。

本標準參與起草單位:同濟大學附屬上海市肺科醫院(上海市職業病防治院)、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壽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院、深圳市寶安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寶安區沙井預防保健所、無錫市人民醫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繆榮明、孫道遠、丁幫梅、楊德一、朱寶立、張穎軼、張恆東、房中華、石亞娟、張明、周長美、付中建、夏倩、朱志良、張建傑、劉璐、丁萍、高峯、餘新天、姚雍銘、張素麗、吉潔。

標準正文

職業性溴丙烷中毒的診斷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職業性溴丙烷中毒的診斷及處理原則。

本標準適用於職業活動中因接觸卜溴丙烷所致中毒的診斷及處理。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16180 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Z 76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神經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GBZ/T 247 職業性慢性化學物中毒性周圍神經病的診斷

3 診斷原則

3.1 急性中毒

根據短期內接觸較高濃度卜溴丙烷的職業史,出現中樞神經系統損害爲主的臨牀表現,參考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資料,綜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類似疾病,方可診斷。

3.2 慢性中毒

根據長期接觸卜溴丙烷的職業史,出現以周圍神經系統損害爲主的臨牀表現,結合神經-肌電圖等實驗室檢查結果,參考工作場所職業衛生學調查,綜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周圍神經疾病,方可診斷。

4 接觸反應

根據短時間內吸入高濃度卜溴丙烷後,出現頭痛、頭暈、噁心、乏力等症狀,無意識障礙,並於脫離接觸48h內症狀明顯減輕或消失。

5 診斷分級

5.1 急性中毒

短期內接觸較高濃度卜溴丙烷後,出現頭痛、頭暈、噁心、全身乏力或具有易興奮、情緒激動、焦慮、易怒等精神症狀,並出現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或小腦共濟失調如持物不穩、站立不穩、步態蹣跚(見 GBZ 76)。

5.2 慢性中毒

5.2.1 輕度中毒

長期密切接觸1-溴丙烷,出現肢體遠端麻木、刺痛、乏力、步態不穩,或伴有多汗及頭暈、頭痛、記憶力下降、抑鬱、焦慮、易怒等症狀,同時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a)  四肢對稱性手套、襪套樣的痛覺、觸覺障礙,同時伴有肢體遠端音叉震動覺減退伴跟腱反射減    弱(見GBZ/T 247);

b)  四肢受累肌肉肌力減退至4級;

c)  神經-肌電圖檢查提示輕度周圍神經損害(見GBZ/T 247)。

5.2.2 中度中毒

在輕度中毒的基礎上,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

a)  跟腱反射消失,或深感覺明顯障礙伴感覺性共濟失調;

b)  四肢受累肌肉肌力減退至3級,可伴有肌肉萎縮;

c)  神經-肌電圖檢查提示周圍神經損害明顯(見GBZ/T 247)。

5.2.3 重度中毒

在中度中毒的基礎上,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

a)四肢受累肌肉肌力減退至2級及以下;

b)神經-肌電圖檢查提示周圍神經損害嚴重(見GBZ/T 247)。

6 處理原則

6.1 治療原則

6.1.1 急性中毒者應迅速脫離1-溴丙烷作業環境,脫去污染的衣物,清洗污染的皮膚、黏膜,保持安靜,並採用吸氧、B族維生素、神經營養藥物治療,如有明顯意識障礙者可短程足量應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輔以理療與對症、支持等綜合治療。

6.1.2 慢性中毒以促進神經修復、再生爲主,根據需要給予B族維生素、神經營養藥物、中醫中藥及對症治療,恢復期並輔予康復治療。

6.2 其他處理

如需勞動能力鑑定,按GB/T 16180處理。7 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參見附錄A。

附錄A(資料性附錄)正確使用本標準的說明

A.1 溴丙烷有1-溴丙烷和2-溴丙烷兩種同分異構體,1-溴丙烷爲液態,因其易揮發,不易燃,不破壞大氣臭氧層等特點,被廣泛用於噴霧黏合劑、精密儀器的清洗劑和脫脂劑的生產等領域。溴丙烷工業生產中使用卜溴丙烷水溶液。在各種金屬、電子、精密工業等行業及生產卜溴丙烷、合成卜溴丙烷等工藝過程均可能發生中毒。由於2-溴丙烷對人體生殖系統以及血液系統的影響而停止作爲清洗劑使用,不在本標準適用範圍。

A.2 經呼吸道吸收是職業性1-溴丙烷中毒的主要途經,皮膚吸收相對較少,且對皮膚無腐蝕性。

A.3 急性中毒主要損害中樞神經系統,慢性中毒主要引起多發性周圍神經病。有的病人雖然接觸時間長,但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短期大量暴露仍可發生急性中毒。急性中毒病人如出現周圍神經損害,需注意其可能存在隱匿性輕度慢性中毒。應結合職業接觸史、主要臨牀表現和治療反應等綜合考慮進行判斷。

A.4 雙下肢麻木、感覺減退是慢性中毒的早期表現,對長期接觸卜溴丙烷者的感覺檢查應重複多次,跟腱反射檢查宜取俯臥屈膝位。肌力減退的分級判斷基準參見GBZ 76。

A.5 神經-肌電圖檢查對慢性1-溴丙烷中毒早期診斷有重要意義。慢性1-溴丙烷中毒以周圍神經軸索損害爲主,肌電圖可見自發電位、小力收縮時運動單位平均時限延長、多相電位增多、大力收縮時呈單純相或混合相等,部分患者出現運動及感覺傳導速度減慢、運動神經遠端潛伏期延長等。因此,應重點檢查四肢遠端肌肉的肌電圖及四肢運動、感覺神經傳導速度等,檢查方法及其結果的判斷基準參見 GBZ/T 247。

A.6 以中樞神經系統功能障礙爲主要表現的急性1-溴丙烷中毒需要與急性腦血管病、顱腦外傷、癲癇、急性藥物中毒、中樞神經系統感染性疾病等鑑別;以周圍神經損害爲主要表現的慢性1-溴丙烷中毒需要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周圍神經病,如呋喃類、異煙肼、砷、三氯乙烯、氯丙烯、磷酸三鄰甲苯酯(TOCP)、甲基正丁基酮、丙烯酰胺、二硫化碳、正己烷等中毒及糖尿病、感染性多發性神經炎、腰椎間盤突出症等。

標準全文下載

職業性溴丙烷中毒的診斷.pdf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