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02年公佈的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鹽酸萘替芬溶液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2年02月05日藥監注函[2002]58號《關於公佈第二批化學藥品說明書目錄的通知》發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說明書是規範修訂後的建議參考樣稿,企業如有疑異,可提出修改意見。〔適應症〕應與原批准的內容一致;〔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等項內容,企業提供的說明書不能比樣稿所列的少。對於說明書樣稿中的空項或未列全的項目,應要求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如商品名、規格等。
鹽酸萘替芬溶液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鹽酸萘替芬溶液
曾用名:
商品名:
英文名:Naftifine Hydrochloride Solution
漢語拼音:Yɑnsuɑnnɑitifen Ronɡye
本品主要成份爲:鹽酸萘替芬。其化學名稱爲:
結構式:
分子式:
分子量:
【性狀】
【藥理毒理】
本品爲一新型丙烯胺類局部抗真菌藥。對皮膚真菌(毛癬菌屬、小孢子菌屬、表皮癬菌屬)有殺菌作用,對馬拉色菌屬、念珠菌屬及其他酵母菌具有抑菌作用。對革蘭陽性及陰性細菌也具有局部殺菌作用。
其作用機制爲抑制真菌角鯊烯、環氧化酶,干擾真菌細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響真菌的脂質代謝,使真菌細胞損傷和死亡而起到殺菌和抑菌作用。
【藥代動力學】
健康人皮膚外用後約有3%~6%的劑量被吸收。單劑量給藥24小時內在皮膚表層的萘替芬濃度足以抑制皮膚癬菌的生長。萘替芬在體內通過苯環和萘環氧化以及N-去烷基化,至少可轉化成三種代謝物。體內藥物約有40%~60%以原形和代謝物形式排泄到尿中,其餘部分經膽汁排泄到糞便中。皮膚外用萘替芬的半衰期約爲2~3天。
【適應症】
適用於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膚真菌病如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膚皺褶部的擦爛性真菌病。
【用法用量】
外用:塗抹患處,病損表面及四周約2.5cm寬的正常皮膚均應塗敷,用量爲一日1次。療程隨病種及病變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嚴重者可用到8周,甲癬需用6個月。爲預防復發,體徵消失後可繼續用藥2周。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罕見,少數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紅斑、燒灼及乾燥、瘙癢等感覺,個別患者可發生接觸性皮炎,無全身不良反應。
【注意事項】
(1)本品僅供外用。
(2)不宜用於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開放性損傷部位。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動物實驗資料表明外用於皮膚可吸收分佈於乳汁中,故對哺乳期婦女慎用。孕婦用藥資料不詳。
【兒童用藥】
【老年患者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藥物過量】
【規格】
1% 25ml,50ml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批准文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