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7年公佈的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利兒康口服液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7年01月31日國食藥監注[2007]54號《關於公佈非處方藥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佈。
利兒康口服液說明書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利兒康口服液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健脾,消食,開胃。主治小兒疳積。用於脾虛所致的小兒體弱、厭食、多汗、性情焦躁、大便異常。
【規格】
每支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二歲以下一次5毫升,二歲至十歲一次10毫升,十歲以上一次15毫升,一日三次。
【不良反應】
【禁忌】
【注意事項】
1.忌食生冷油膩食品。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藥7天症狀未見改善或服藥期間症狀加重者,應及時就醫。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准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