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適應證
1.顱內惡性腫瘤,不論腫瘤切除是否完整;未能全切除的垂體瘤、顱咽管瘤、松果體細胞瘤等;術後複發性腫瘤,均應放射治療。
2.有明顯經腦脊液種植播散的顱內腫瘤,如髓母細胞瘤、鞍上區生殖細胞瘤、部分松果體區生殖細胞瘤、室管膜母細胞瘤、部分幕下室管膜瘤以及已證實有蛛網膜下隙播散的顱內惡性腫瘤等需做全腦全脊髓放射治療。
6 方法
1.明確病理診斷 這一點非常重要,一般情況下無病理診斷不予放射治療。對個別比較深在,或位於腦功能區的腫瘤,無條件手術與活檢、無法取得組織學或細胞學診斷者,依據臨牀症狀、體徵及影像學檢查,臨牀診斷比較明確的情況下,可採用放射治療。
3.影像學檢查 有條件者最好於術後72h內做腦CT或MRI增強掃描,明確腫瘤殘存情況,以備縮小照射野時確定靶區。條件不允許者,也可按術前CT或MRI所顯示的腫瘤範圍縮野。
4.術後放射治療開始時間 一般於術後2~4周,患者一般情況恢復良好,無感染、活動性出血,術前神經系統症狀緩解或穩定的情況下開始放射治療爲宜。
5.放射源 60Co γ射線或高能X射線,也可配合使用適宜能量的高能電子線。
6.有條件者最好用CT定位,做二維或三維計劃,儘量保護健康腦組織及其功能。
7.患兒接受放射治療時的體位儘量要舒適,並要固定好,保證治療的重複性。嬰幼兒要在熟睡狀態下進行治療。
8.常規外照射技術
(1)全腦、全脊髓照射技術:①採用俯臥位,全腦及上頸段脊髓水平照射,餘下脊髓採用垂直照射。儘量保護甲狀腺、喉免受照射。②全腦照射野的前、上、後界均應擴至骨板外1~2cm。前下界應包含篩板,這是腫瘤易於復發部位。下界應置於顱底線下0.5~1cm。③脊髓野下界達S2~4,寬度要含整個椎體幷包括脊神經孔,女性要注意保護卵巢。
(2)孤立病竈照射野的邊界劃定在CT增強掃描或MRI加權像所顯示的腫瘤邊緣外2.5~3cm處,縮野的邊界應位於上述邊界內1~1.5cm處。
9.依據患兒臨牀表現及相關實驗室影像學檢查結果,高度懷疑原發性顱內生殖細胞瘤者,可先行腫瘤局部試驗放射治療20~24Gy,臨牀明確診斷爲生殖細胞瘤,隨後開始全腦、全脊髓放射治療或局部放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