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W S / T 6 9 1 — 2 0 2 0 bìng méi shēng wù fáng zhì cāo zuò guī chéng shí pǐn shēng chǎn jiā gōng qǐ yè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 0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 691—2020《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Procedures for vector control operating program—Food processing enterprise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0年08月17日《關於發佈〈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居民區〉等7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20〕17號)發佈,自2021年02月01日起實施。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居民區》等7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20〕17號
現發佈《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居民區》等7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WS/T 688—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賓館飯店
WS/T 689—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商場超市
WS/T 690—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餐飲服務場所
WS/T 691—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WS/T 693—2020 蚊蟲生物防治技術指南 細菌殺幼劑
上述標準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8月17日
5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起草單位:陝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陝西省食品安全監督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孫養信、呂文、佘建軍、李勝振、許新豔、安翠紅、曾曉芃、李靜。
6 標準正文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6.1 1 範圍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27776 病媒生物綜合管理技術規範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GB/T 31718 病媒生物綜合管理技術規範 化學防治 蠅類
GB/T 31719 病媒生物綜合管理技術規範 化學防治 蜚蠊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病媒生物 vector
能通過生物和(或)機械方式將病原生物從傳染源或環境向人類傳播的生物。
注2:改寫 GB/T 31721—2015,定義 2.1.1。
3.2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food processing enterprises
有固定的廠房(場所)、加工設備和設施,按照一定的工藝流程,加工、製作、分裝用於銷售的食品的企業。
3.3
防鼠設施 rodent-proof structure or facilities
能夠阻擋鼠類進入室內或相關場所的裝置。
[GB/T 31721—2015,定義4.4.3]
3.4
防蠅設施 housefly-proof facilities
能夠阻擋蠅進入室內或接觸食物的裝置。如紗門、紗窗、風幕機、門簾、紗罩等。
[GB/T 31721—2015,定義4.4.2]
6.4 4 防制原則
以食品、人員安全爲前提,結合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環境特點和行業要求,以建設防護設施和物理防治爲主,開展環境整治,清除鼠類、蠅類、蜚蠊、蚊蟲的孳生地和棲息地,必要時限制性使用化學防治,有效控制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病媒生物危害。
6.5 5 操作規程
6.5.1 5.1 危害調查與評估
6.5.1.1 5.1.1 調查方法
5.1.1.1 鼠類調查:室內外均可採用 GB/T 23798 中的鼠跡法,根據需要室內也可採用粘鼠板法,室外可採用夾夜法,下水道、地溝可採用盜食法;防鼠設施調查依據 GB/T 27770 和 GB/T 27776 進行。
5.1.1.2 成蠅調查:室內採用 GB/T 23796 中的成蠅目測法,室外可採用籠誘法;幼蟲調查採用 GB/T 23796 中的幼蟲目測法。防蠅設施調查依據 GB/T 27772 和 GB/T 27776 的要求進行。
5.1.1.3 蜚蠊調查:室內採用 GB/T 23795 中的目測法。
5.1.1.4 蚊幼蟲調查:室內外均可採用 GB/T 23797 中的路徑法。
5.1.1.5 根據現場情況也可選用上述國家標準中的其他調查方法。
6.5.1.2 5.1.2 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如下:
a) 調查廠區外環境、辦公生活區、倉儲庫區、核心加工區、輔助作業區等區域的室內外鼠類密度和分佈情況,防鼠設施建設和維護情況;
b) 調查室內外各區域蠅類孳生情況、成蠅密度和分佈情況、防蠅設施建設和維護情況;
c) 調查辦公生活區、倉儲庫區、核心加工區、輔助作業區等室內區域的蜚蠊成(若)蟲、活卵鞘、蟑跡分佈情況;
d) 調查內外環境低窪處、排水溝、地溝、雨(污)水井口、電梯井、污水處理站、水池、景觀水體等積水的蚊幼蟲孳生情況。
將調查結果記錄於調查表(參見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
6.5.1.3 5.1.3 調查重點區域和部位
調查的重點區域和部位如下:
a) 核心加工區:如更衣間、預處理間、洗滌消毒間、配料室、加工包裝車間、裝箱車間等的門窗、牆角、牆壁縫隙、加工儲藏設備、配電箱、管線孔洞、設備空隙、管道口、排水溝、地漏等;
b) 倉儲庫區:如貨物裝卸查驗區、包裝材料庫、原輔料庫、成品庫、半成品庫、破損召回食品庫等門邊、牆角、窗戶、通風口、貨架及貨物等;
c) 輔助作業區:如氣、暖、電、水、空調等設備機房,檢驗室、電梯井、廢棄物暫存間、污水處理站等;
d) 廠區外環境:如建築物及廁所周邊、草坪、綠化帶、排水溝、雨水井口、下水道、地溝、建築物頂面、水池、景觀水體、垃圾暫存處等;
e) 辦公生活區:如辦公室牆角、櫃子、辦公桌椅、飲水機儲水槽、垃圾容器、空調穿牆孔及冷凝水、綠植托盤等;餐廳加工、儲存、就餐設備和場所;臨時休息場所和室內廁所等。
6.5.1.4 5.1.4 調查指標
6.5.1.4.1 5.1.4.1 鼠類
鼠類調查指標如下:
a) 鼠跡陽性率:檢查室內鼠跡,記錄陽性間數並標明所處位置;依據 GB/T 23798 計算鼠跡陽性率;
b) 防鼠設施合格率:檢查記錄各區域需要設置防鼠設施間數及防鼠設施合格間數;依據 GB/T 27770 計算防鼠設施合格率;
c) 路徑指數:廠區外環境沿院落、圍牆、道路兩側、綠化帶、建築物及廁所周邊、垃圾暫存處等鼠類棲息場所行走,記錄行走線路及周邊發現的鼠跡處數;依據 GB/T 23798 計算路徑指數;
d) 粘捕率和粘捕指數:在室內緊靠牆基乾燥處放置粘鼠板,晚放晨收,記錄陽性粘鼠板數和粘捕到的鼠的種類和數量;依據 GB/T 23798 計算粘捕率和粘捕指數;
e) 捕獲率:室外沿牆基或綠化帶等處放置鼠夾,晚放晨收,記錄捕獲鼠的種類及數量;依據 GB/T 23798 計算捕獲率;
f) 鼠餌盜食率:在下水道、地溝、排水溝吊入鼠類喜食的餌料,次日檢查盜食數;依據 GB/T 23798計算鼠餌盜食率。
6.5.1.4.2 5.1.4.2 蠅類
蠅類調查指標如下:
a) 成蠅侵害率及蠅密度:檢查室內成蠅侵害情況,記錄陽性間數及成蠅數,並標明所處位置;依據 GB/T 23796 計算成蠅侵害率和陽性間蠅密度;
b) 防蠅設施合格率:檢查記錄需要設置防蠅設施間數及防蠅設施合格間數;依據 GB/T 27772 計算防蠅設施合格率;
c) 蠅類幼蟲孳生率:在內外環境檢查幼蟲孳生物,記錄陽性處數;依據 GB/T 23796 計算蠅類幼蟲孳生率;
d) 室外成蠅密度:在廠區外環境如院落、綠化帶、垃圾暫存處等布放捕蠅籠捕獲成蠅;依據 GB/T 23796 計算蠅類密度。
6.5.1.4.3 5.1.4.3 蜚蠊
蜚蠊調查指標如下:
a) 侵害率和密度指數:檢查室內成(若)蟲、活卵鞘侵害情況,記錄陽性間數及成(若)蟲數、活卵鞘數;依據 GB/T 23795 計算侵害率和密度指數。
b) 蟑跡陽性率:檢查室內蟑跡分佈情況,記錄蟑跡陽性房間數;依據 GB/T 23795 計算蟑跡陽性率。
6.5.1.4.4 5.1.4.4 蚊蟲
路徑指數:沿選擇路線檢查記錄幼蟲(蛹)陽性容器數和陽性小型積水處數,結束後記錄行走距離;依據GB/T 23797 計算路徑指數。
6.5.1.5 5.1.5 危害評估
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參照GB/T 27770、GB/T 27771、GB/T 27772、GB/T 27773中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的指標,或按照食品生產許可、日常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內部管理要求進行評價。根據病媒生物侵害程度,劃分出重點防制區域和一般防制區域。
6.5.2 5.2 制定技術方案
a) 現場環境、孳生地和棲息地、防護設施、病媒生物侵害、種類和密度調查情況;
d) 各區域擬採用的物理防治方法,包括器械的選擇、數量、布放位置等;
e) 化學防治方法,包括化學防治方法的使用條件、藥品、劑型、施藥器械的選擇、使用範圍、實施防制的時間和頻次、人畜中毒救治方案等;
6.5.3 5.3 操作程序
6.5.3.1 5.3.1 環境改造
5.3.1.1 填平坑窪;硬化建築物周邊、食品加工廢棄物及垃圾暫存場所地面。
5.3.1.2 封堵抹平室內地溝與地面之間、天花板與牆壁之間以及牆面、瓷磚、門窗、管道等的孔洞、縫隙。
5.3.1.3 車間內食品加工、儲藏設備離牆放置。
5.3.1.4 庫房內貨物離地離牆堆放,四周預留檢查、作業空間。
6.5.3.2 5.3.2 環境處理
5.3.2.1 清除建築物周圍的雜草、瓦礫、廢棄容器和亂堆亂放的物品;閒置容器加蓋或倒置。
5.3.2.2 垃圾容器應不滲不漏,加蓋密閉;垃圾和食品加工廢棄物應密閉存放,及時清運。
5.3.2.3 清除容器積水;疏通溝渠、下水道;排除地下管井滲漏積水。
5.3.2.4 及時清除庫房、生產車間內撒落的食品加工廢棄物。
5.3.2.5 設備與地面、牆壁間保持清潔;庫房、生產車間定期進行移位清掃。
6.5.3.3 5.3.3 防護設施
5.3.3.1 按照 GB/T 27770、GB/T 27776 安裝防鼠設施。與外環境或市政下水道相通的下水道口,安裝豎箅子(金屬欄柵)或橫箅子,箅子縫隙小於 10 mm,且無缺損;地漏加蓋。與外界相通的門,縫隙小於6 mm;木門和門框的底部包 300 mm 高的鐵皮;食品庫房門口安裝 600 mm 高的擋鼠板。1 樓或地下室窗戶玻璃無破損;排風扇或通風口有金屬網罩,網眼小於 6 mm。堵塞進入室內的供排水、電纜、煤氣和空調等管線的牆洞,縫隙小於 6 mm。
5.3.3.2 按照 GB/T 27772、GB/T 27776 安裝防蠅設施。與外界相通的門安裝門簾或風幕機或自動感應捲簾門等;與外界相通的窗安裝紗窗;生產廠房和庫房的通風、製冷系統進出風口有防蟲網。
5.3.3.3 如果食品加工工藝中需要晾曬等露天操作,需對加工環境、容器、食品進行防護。
5.3.3.4 防護設施需定期維護更新,確保長期有效。
6.5.3.4 5.3.4 鼠類防制
5.3.4.1 外環境綠化帶、圍牆內、建築物周圍、垃圾廢料存放處、退貨暫存處、污水處理等區域隱蔽位置應設置毒餌站。毒餌站配鎖並與地面或牆體固定,有警示標誌,數量和距離視鼠情而定。毒餌宜選用抗凝血類殺鼠劑,殺鼠劑使用符合 GB/T 27777 的要求。毒餌置於毒餌站內,定期檢查並記錄消耗或黴變情況,並及時補充或更換。
5.3.4.2 外環境下水道、地溝等潮溼場所宜懸掛蠟塊毒餌。
5.3.4.3 倉儲庫區的庫房門口內外兩側沿牆根布放捕鼠器;庫房內可沿牆根布放粘鼠板。
5.3.4.4 核心加工區廠房與外界相通的門內外兩側沿牆根布放捕鼠器,室內通道及生產車間視鼠情布放粘鼠板。
5.3.4.5 輔助作業區的配電房與設備間室內宜沿牆根布放粘鼠板或捕鼠器。
5.3.4.6 設備管線井道布放粘鼠板或捕鼠器。
5.3.4.7 辦公生活區餐廳、臨時休息場所、室內廁所等場所根據鼠情布放粘鼠板或捕鼠器。
6.5.3.5 5.3.5 蠅類防制
5.3.5.1 廠區外環境遠離庫房、生產廠房出入口處可設置昆蟲誘捕燈、捕蠅籠或滅蠅袋。
5.3.5.2 進入車間的人流和物流通道內以及與外界相通的門內背光區域宜使用粘捕式滅蠅燈。
5.3.5.3 進入車間的成蠅宜使用粘捕式滅蠅燈或蠅拍等物理方法及時捕殺。
5.3.5.4 成蠅密度較高時,在確保食品和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可在外環境,如垃圾暫存場所、廁所等重點部位,按照 GB/T 31718 採用適宜的化學方法進行防治。
6.5.3.6 5.3.6 蜚蠊防制
5.3.6.1 庫房受到蜚蠊侵害時,可布放粘蟑紙或使用膠餌。粘蟑紙置於乾燥隱蔽處。膠餌布放於非食品接觸面,並記錄膠餌實際布放的點位,定期檢查,及時補充。
5.3.6.2 生產加工車間內部的牆縫、操作檯下方、櫥櫃內、水池下方、食品加工設備及儲存器械設施的縫隙可利用高溫蒸汽燙殺或布放膠餌;配電箱、消防箱內部可布放膠餌。膠餌使用時應避免污染食品及食品接觸面。
5.3.6.3 設備機房等輔助作業區以及辦公生活區可布放粘蟑紙,或採用適宜的化學方法進行防治。
5.3.6.4 下水道、地溝等處的蜚蠊,可在停產期間採用熱煙霧處理,處理時採取臨時封閉措施避免污染車間內環境。
5.3.6.5 化學防治按照 GB/T 31719 實施。
6.5.3.7 5.3.7 蚊蟲防制
5.3.7.1 景觀水體可放養魚類。
5.3.7.2 雨水井、下水道、排水溝、冷凝水槽、污水池、地下室集水井等無法清除的水體可投放滅蚊幼製劑,並定期檢查。
5.3.7.3 外環境蚊蟲密度較高時,在確保食品和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可按照 GB/T 31714 要求實施空間噴霧殺滅成蚊。
6.5.4 5.4 注意事項
5.4.1 裝卸入庫時,在貨物查驗區檢查車輛、貨物,防止鼠類、蜚蠊被帶入。
5.4.2 實施化學防治時,選擇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應標籤信息齊全(農藥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農藥標準號)並在有效期內,且對人和動物安全;操作人員經過有害生物防制專業培訓,藥品器械按照介紹使用,規範操作;實施過程中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食品包裝材料。
5.4.3 防制結束後,及時清理蜚蠊屍體、殘屍、空卵鞘、糞便等蟑跡,處理活卵鞘、鼠屍等。
6.5.5 5.5 評價
5.5.1 防制結束後,根據殺蟲劑、殺鼠劑作用時間或需要進行密度調查。
5.5.2 根據病媒生物防制前後的密度調查結果,計算密度下降率。密度下降率計算見式(1)。
式中:
P ——密度下降率;
Db——防制前密度;
Da——防制後密度。
5.5.3 依據 GB/T 27770、GB/T 27772 要求,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防鼠、防蠅設施完善情況進行評估。
5.5.4 依據 GB/T 27770、GB/T 27771、GB/T 27772 和 GB/T 27773 進行防制效果評價。
5.5.5 依據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內部管理要求或約定進行防制效果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