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 05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WS/T 689—2020《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商場超市》(Procedures for vector control operating program—Shopping mall and supermarket)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0年08月17日《關於發佈〈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居民區〉等7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20〕17號)發佈,自2021年02月01日起實施。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居民區》等7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20〕17號
現發佈《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居民區》等7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編號和名稱如下:
WS/T 688—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賓館飯店
WS/T 689—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商場超市
WS/T 690—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餐飲服務場所
WS/T 691—2020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WS/T 693—2020 蚊蟲生物防治技術指南 細菌殺幼劑
上述標準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8月17日
5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起草單位: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揚州大學、鎮江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周明浩、褚宏亮、張育富、曾曉芃、李靜、錢坤、姜洪方。
6 標準正文
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規程 商場超市
6.1 1 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商場超市主要病媒生物鼠類、蜚蠊、蠅類、蚊蟲的防制。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T 31718 病媒生物綜合管理技術規範 化學防治 蠅類
GB/T 31719 病媒生物綜合管理技術規範 化學防治 蜚蠊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病媒生物 vector
能通過生物和(或)機械方式將病原生物從傳染源或環境向人類傳播的生物。
注1:本標準涉及的病媒生物爲蚊、蠅、蜚蠊和齧齒動物的鼠類等。
注2:改寫 GB/T 31721—2015,定義 2.1.1。
3.2
商場超市 shopping mall and supermarket
在一個毗鄰的建築羣中或一個大型建築物中,由一個管理機構組織、協調和規劃,把一系列零售商店、服務機構進行要素組合而形成不同的零售業態,向消費者提供購物、餐飲、文化、休閒、娛樂等服務的場所。
3.3
防鼠設施 rodent-proof structure or facilities
能夠阻擋鼠類進入室內或相關場所的裝置。
[GB/T 31721—2015,定義4.4.3]
3.4
防蠅設施 housefly-proof facilities
能夠阻擋蠅進入室內或接觸食物的裝置。如紗門、紗窗、風幕機、門簾、紗罩等。
[GB/T 31721—2015,定義4.4.2]
3.5
防蚊設施 mosquito-proof facilities
預防蚊蟲進入人羣居住或活動的環境,以及防止蚊蟲孳生繁殖和人被叮咬或騷擾的裝置。
[GB/T 31721—2015,定義4.4.1]
6.4 4 防制原則
根據商場超市客流密集、建築結構複雜等環境特點,選用安全、環保、簡便、易操作的方法,採取以清除孳生棲息場所、建立防鼠和防蠅設施爲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爲輔,必要時在局部區域實施化學防治的綜合措施,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危害。
6.5 5 操作規程
6.5.1 5.1 危害調查與評估
6.5.1.1 5.1.1 調查方法
5.1.1.1 鼠密度調查依據 GB/T 23798 中的鼠跡法進行;防鼠設施調查依據 GB/T 27770—2011 中附錄A 進行。
5.1.1.2 蜚蠊密度調查依據 GB/T 23795 中的目測法進行。
5.1.1.3 室內成蠅和幼蟲孳生情況調查依據 GB/T 23796 中的目測法進行,外環境成蠅調查依據 GB/T 23796 中的籠誘法進行;防蠅設施調查依據 GB/T 27772—2011 中 4.2 進行。
5.1.1.4 蚊幼蟲密度調查依據 GB/T 23797 中的幼蟲吸管法進行;成蚊密度調查依據 GB/T 23797 中的人誘停落法進行。
6.5.1.2 5.1.2 調查內容及指標
調查商場超市室內外鼠類、蜚蠊、蠅類和蚊蟲的危害情況,針對室內調查區域按15 m2爲一個標準間折算成檢查房間數,小於15 m2的獨立房間視爲一個標準間。調查內容及指標如下:
a) 鼠類調查鼠跡陽性率、路徑指數和防鼠設施合格率,調查結果填入商場超市鼠類密度調查表(參見附錄 A):
1) 在商場超市室內檢查有鼠糞、鼠洞、鼠道、齧痕、爪印等鼠跡的陽性房間數,依據 GB/T 23798計算鼠跡陽性率;
2) 外環境沿選擇路線如圍牆、道路兩側、綠化帶、建築物及廁所周邊、垃圾暫存處行走,記錄行走距離和發現的鼠跡處數,依據 GB/T 23798 計算路徑指數;
3) 檢查擋鼠板、防鼠柵欄等防鼠設施建設合格情況,依據 GB/T 27770 計算防鼠設施合格率。
b) 蜚蠊調查成(若)蟲侵害率、活卵鞘侵害率和蟑跡陽性率,調查結果填入商場超市蜚蠊密度調查表(參見附錄 B)。
在商場超市室內檢查蜚蠊棲息活動的場所,記錄分別發現成(若)蟲、活卵鞘、蟑跡(蜚蠊的屍體、殘屍、空卵鞘殼、糞便等)的陽性房間數,依據 GB/T 23795 計算成(若)蟲侵害率、活卵鞘侵害率、蟑跡陽性率。
c) 蠅類調查成蠅侵害率、蠅類幼蟲孳生率、防蠅設施合格率和蠅類密度,調查結果填入商場超市蠅類密度調查表(參見附錄 C):
1) 在商場超市室內外檢查蠅類孳生和棲息活動的場所,記錄室內有蠅類活動的陽性房間數、室內外蠅類孳生地處數和陽性孳生地處數,依據 GB/T 23796 計算成蠅侵害率,依據 GB/T 23796 計算蠅類幼蟲孳生率;
2) 檢查能夠阻擋蠅類進入室內或接觸食物的設施,如紗門、紗窗、風幕機、門簾、紗罩等,依據 GB/T 27772 計算防蠅設施合格率;
3) 室外用籠誘法調查蠅密度,依據 GB/T 23796 計算蠅類密度。
d) 蚊蟲調查容器指數和停落指數,調查結果填入商場超市蚊蟲密度調查表(參見附錄 D):
1) 在商場超市室內外檢查各類積水容器,記錄檢查容器數和陽性積水容器數,依據 GB/T 23797 計算容器指數;
2) 室外檢查並記錄 30 min 停落的成蚊數,依據 GB/T 23797 計算停落指數。
6.5.1.3 5.1.3 調查區域和重點部位
5.1.3.1 外環境:道路及周邊綠化帶、建築物與廁所和垃圾收集設施周邊、污水井、雨水井、檢查井、排水溝、積水容器、景觀水體等。
5.1.3.2 地下建築:車庫、配電房、安全通道、弱電箱、集水井、電梯井、水溝等。
5.1.3.3 室內調查區域如下:
a) 熟食區和糕點麪包房:櫃檯、電子秤、水池、食品加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下水道、原輔料堆放處等;
b) 生鮮區:冷櫃、案板、電子秤、垃圾箱、各類縫隙等;
c) 水果蔬菜區:展臺或貨架墊板、展臺下櫃子等;
d) 食品和原料庫房:貨架、貨物包裝箱和牆角等;
e) 其他區域:消防箱、寄存櫃、餐飲區的廚房和就餐區、收銀櫃臺、辦公場所等。
6.5.1.4 5.1.4 危害評估
依據現場調查結果,計算商場超市病媒生物的密度和防鼠、防蠅設施合格率等相關指標。參照GB/T 27770、GB/T 27771、GB/T 27772、GB/T 27773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的指標,評估危害程度。根據不同區域病媒生物侵害程度,劃分出重點防制區域和一般防制區域。
6.5.2 5.2 制定技術方案
a) 商場超市平面圖、面積、區域劃分等現場基本情況;
c) 防護設施調查結果和建設維護建議;
e) 防制原則和不同區域操作程序;
f) 擬施用藥物的種類、施用方法、頻次和擬採用的物理控制措施等;
6.5.3 5.3 操作程序
6.5.3.1 5.3.1 環境改造
5.3.1.1 平整硬化地面,修復破損牆面、下水道設施等,填堵鼠洞。
5.3.1.3 封堵牆面、地面、門窗、管道等的孔洞和縫隙。
6.5.3.2 5.3.2 環境處理
5.3.2.2 垃圾收集實行袋裝化,日產日清。
5.3.2.3 封閉保存現制食品及原材料,及時清理食品和原材料殘渣。
5.3.2.6 庫房貨架和生鮮、水果、蔬菜等貨物展臺宜採用金屬材質,離牆離地,保持整潔衛生。
6.5.3.3 5.3.3 建立防護設施
5.3.3.1 與外界相通的門窗等安裝風幕機、門簾、紗門、紗窗等防蚊蠅設施。
5.3.3.2 餐飲和超市出入口(顧客通道、員工通道和安全通道等)、食品儲藏加工場所等處的大門離地間隙和門縫小於 6 mm,木質門和門框的底部以金屬材質包被高度至少 300 mm,食品庫房和配電間門口加設高度不低於 600 mm 擋鼠板。
5.3.3.3 電纜橋架和管道外壁無破損,接縫嚴密,與牆面之間的孔隙進行封堵,間隙不得超過 6 mm。
5.3.3.4 倉庫、食品加工場所、餐飲區操作間的排風扇或通風口安裝防蠅網罩。
5.3.3.5 與外環境或市政下水管相通的出水口應安裝具有防鼠功能的插槽式豎箅子,箅子縫小於10 mm,若出水口無豎箅子,室內排水溝上方應安裝縫隙小於 10 mm 橫箅子,且無缺損,地漏加蓋。
5.3.3.6 直接入口食品的製作和銷售宜位於封閉空間內,包裝好的成品可置於相對密閉的冷藏櫃等。
6.5.3.4 5.3.4 鼠類防制
5.3.4.1 室內外同時開展鼠類防制。
5.3.4.2 外環境採取化學防制措施時選用適口性好的抗凝血類殺鼠劑,依據 GB/T 27777 中相關安全準則進行控制,方法如下:
a) 殺鼠毒餌在地面上投放於毒餌站中,並標示編號、警示標誌和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毒餌站沿建築物牆根等隱蔽位置固定布放,數量和間隔距離視鼠類危害程度而定。定期檢查並記錄毒餌消耗或黴變情況,及時添加或更換;
b) 鼠洞投餌後及時封堵,如被掘開,雙倍補投,直至不被掘開;
c) 下水道宜使用蠟塊毒餌,靠近井底地面或水面並貼壁懸掛,定期檢查更換。
5.3.4.3 室內營業場所、辦公區域、庫房等宜使用鼠籠、粘鼠板等物理方式滅鼠。捕鼠器械布放在鼠道或鼠類經常活動的場所,每日檢查,及時處理捕獲的鼠和器械。
5.3.4.4 整體建築、餐飲區、超市出入口和庫房出入口內部兩側沿牆根布放粘鼠板,外加防塵罩,粘鼠板放置區域容易受潮時需外加防水墊。
5.3.4.5 強弱電間根據環境條件以合適方式投放抗凝血類殺鼠毒餌,定期檢查。
6.5.3.5 5.3.5 蜚蠊防制
5.3.5.1 餐飲區域和超市的食品加工銷售、水果蔬菜銷售區域使用粘蟑紙誘捕蜚蠊。採取化學防制措施時可在牆面、櫃檯下方等處的縫隙里根據“少量、多點、面廣”的原則使用膠餌。
5.3.5.2 超市的辦公區域、收銀臺、非食品加工銷售區域電子秤、消防箱、寄存櫃、配電房、空調機房、電氣設備等場所可根據環境使用膠餌、顆粒毒餌等進行化學防制。
5.3.5.3 庫房採取化學防制措施時,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依據 GB/T 31719,對蜚蠊出沒的牆面、地面等處進行滯留噴灑,輔以膠餌、粘蟑紙等進行持效滅蟑。
6.5.3.6 5.3.6 蠅類防制
5.3.6.1 蠅類活動季節,外環境綠地、垃圾收集點等重點區域周邊可設置捕蠅籠,定期更換誘餌。
5.3.6.2 外環境採取化學防制措施控制成蠅時,依據 GB/T 31718,在超市出入口周圍牆壁、垃圾收集點、綠化帶等處進行空間噴霧或滯留噴灑控制成蠅密度。
5.3.6.3 餐飲店後廚和就餐區、超市熟食製作區和售賣區安裝粘捕式滅蠅燈,其餘區域可安裝電擊式滅蠅燈,安裝時滅蠅燈垂直於牆面。
5.3.6.4 室內採取化學防制措施控制成蠅時,在確保食品和人員安全的前提下,依據 GB/T 31718 選用適宜的方法進行化學防治。
6.5.3.7 5.3.7 蚊蟲防制
5.3.7.1 不能清除的雨水井、排水溝、集水井、電梯井等處的積水及外環境積水,定期投放滅蚊幼緩釋劑。
5.3.7.2 蚊蟲活動季節,外環境採取化學防制措施控制成蚊時,依據 GB/T 31714 採用空間噴霧法。
5.3.7.3 蚊蟲活動季節,超市出入口周圍牆壁、地下車庫集水井周圍牆壁、樓梯道牆壁等處可依據 GB/T 31715 定期進行滯留噴灑殺滅成蚊。
6.5.4 5.4 注意事項
5.4.1 衛生殺蟲劑及殺鼠劑應選擇具有農藥登記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標準、對人和動物安全的品種,並按介紹使用。
5.4.3 化學防制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
5.4.4 實施化學防制的操作人員應經過有害生物防制專業培訓並規範操作。
5.4.5 防制施工宜在非營業時間進行,防制後及時清理蟑跡,處理卵鞘、鼠屍等。
6.5.5 5.5 防制效果評估
5.5.1 各項防制措施完成後,根據需要或殺蟲劑、殺鼠劑作用時間,定期進行密度調查。
5.5.2 防制前後選擇相同的調查點和調查方法進行密度調查,按式(1)計算密度下降率。
式中:
P ——密度下降率;
Db——防制前密度;
Da——防制後密度。
5.5.3 依據 GB/T 27770、GB/T 27771、GB/T 27772 和 GB/T 27773 規定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委託方的要求或約定進行防制效果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