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 修訂歷史

關於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1年1月4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6號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衛生部2013年2月19日衛生部令第91號發佈的《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自2013年4月10日起實施,自2021年1月4日起廢止。衛生部2002年3月28日公佈的《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實施,自2013年4月10日起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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