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標準
正式名
頭孢克洛片
漢語拼音
Toubao’keluo Pian
標準號
WS-013(X-012)-96
拉丁文或英文
TABELLAE CEFACLORI
主要活性成分
含頭孢克洛(C15H14ClN3O4S)應爲標示量的90.0~110.0%。
性狀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後顯白色或類白色。
鑑別
取本品細粉,加水製成每1ml中含5mg的溶液,濾過,取濾液照頭孢克洛鑑別(1)項下的方法試驗,應顯相同反應。
檢查
溶出度 取本品,照溶出度測定法(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60頁第二法),以水爲溶劑,轉速爲每分鐘100轉,依法操作,經30分鐘時,取溶液適量,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適量,用水稀釋成每1ml中約含20μg的溶液;另取頭孢克洛對照品適量,用水製成每1ml中約含20μg的溶液,取上述兩溶液,照分光光度法(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24頁),在264nm的波長處分別測定吸收度,計算出每片的溶出量,限度爲標示量的80%,應符合規定。
其他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中國藥典1990年版二部附錄3頁)。
含量測定
取本品4片,研細,用水分次研磨使頭孢克洛溶解,再用水稀釋成每1ml中約含1,000單位的溶液,照頭孢克洛項下的方法測定,1,000頭孢克洛單位相當於1mg頭孢克洛。
作用與用途
用法與用量
注意
對頭孢類藥物過敏者禁用。腎功能嚴重損傷者、對青黴素過敏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劑量
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0.25g,每日三次:重症感染患者劑量可加倍,但每日總量不超過4.0g。
標示量
類別
抗生素類藥
製劑
口服常用量成人每次0.25g,每日三次:重症感染患者劑量可加倍,但每日總量不超過4.0g。
規格
0.25g
貯藏
遮光,密封,在涼暗處保存。
有效期
暫定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