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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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
《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由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制定,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印发。向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辖区内学校结核病疫情信息;对学校师生中因症就诊或转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要详细询问病史、既往诊疗史等,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诊断程序进行拍摄胸片和痰涂片检查,必要时进行痰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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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 年版)
对缺勤学生应核实是否为因病缺勤,尤其对已有慢性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缺勤请假时间较长、一段时间内反复请假的学生,应尽早掌握其请假原因。五、病例报告和转诊:各级各类学校对日常诊疗/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中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均应进行相应记录、推介转诊,并追踪其诊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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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宣传。(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流行病学调查、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防治、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培训和健康促进等工作;(1)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者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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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2012年版)
基本信息:《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2012年版)》由卫生部于2012年1月16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和耐多药肺结核等3个肺结核病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8号)印发。:1.医疗机构对肺结核可疑者应进行如下检查:(1)痰抗酸杆菌涂片镜检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