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ICS 13.100C5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GBZ/T240.7—2011《化學品毒理學評價程序和試驗方法第7部分:皮膚致敏試驗》(Proceduresandtestsfortoxicologicalevaluationsofchemicals—Part7:Skinsensitizationtest)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2011年08月19日發佈,自2012年03月01日起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GBZ/T240《化學品毒理學評價程序和試驗方法》現分爲以下四十四部分:——第1部分:總則;——第2部分:急性經口毒性試驗;——第3部分:急性經皮毒性試驗;——第4部分:急性吸入毒性試驗;——第5部分:急性眼刺激性/腐蝕性試驗;——第6部分:急性皮膚刺激性/腐蝕性試驗;——第7部分:皮膚致敏試驗;——第8部分:鼠傷寒沙門氏菌回覆突變試驗;——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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