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方法
7.1 1.切口
以病變節段爲中心,後正中直切口,包括上下正常各一椎板。
7.2 2.峽部的顯露
按常規方法顯露棘突,椎板和關節突關節。將關節突關節囊及其表面的韌帶切開,包括椎板間黃韌帶外側部纖維組織一併切除,上位椎節的下關節突即充分顯露。用骨鑿將下關節突下端截除1~1.5cm,關節面和下位椎節的上關節突即可顯示出來,其峽部在上關節突的下方,如有崩裂則可清楚顯露,如峽部兩端有吸收或椎體有滑脫時,其裂隙距離較大。
7.3 3.植骨牀的準備
將顯露的峽部崩裂兩端纖維組織切除,用小骨鑿將兩端切除顯露新骨面,上關節突關節面也予以鑿成粗糙面。
7.4 4.植骨
將所取自體髂骨骨塊切除一側皮質骨,修剪成T形骨塊,將移植骨塊凸部嵌入峽部缺損部,兩臂分別置於上下關節面的骨面上。將餘下骨碎片置於骨塊上、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