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生態系統亦稱生態系。是由生物之間、生物與其生存環境之問相互作用不斷進行物質循環和能量流動而呈現出整體功能的綜合體系。這一科學概念由英國生態學家坦斯利於1935年首次提出。
森林、草原、海洋等都是典型的生態系統。它強調一定自然地域中生物與生物間、生物與無機環境間在功能上的統一,是功能上而不是分類學上的單位。生態系統分爲兩個層帶,上層爲綠色層,包括樹冠或浮游藻類等,以生產爲主;下層爲褐色層,包括土壤或深水層中的生物,以分解爲主。
4 生態系統包含的要素
生態系統作爲自然界的一種功能系統,主要包含四個要素:無機環境、生產者、消費看、分解者。
生產者(主要是綠色植物)利用太陽輻射能經光合作用把無機物質合成爲有機物質;消費者(主要是動物)食用並消耗這些有機物質,使部分植物能轉化爲動物能;
分解者(主要是微生物)把動植物的有機物質分解或還原爲簡單化合物和元素,再度供植物吸收利用。
系統中各種生物間最重要的聯繫是營養聯繫,即食物鏈(或網)的聯繫,綠色植物通過光合作用把太陽能轉換爲化學能,藉助食物鏈將能量流向動物和微生物;水和C、H、O、N、P等營養物質也通過食物鏈不斷地合成、分解,在非生物環境與生物間反覆進行着生物-地球-化學的循環作用。以生物爲核心的能量流動和物質循環是生態系統的基本功能。生態系統研究與合理開發利用生物資源和保護自然環境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