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概述
脛骨近端外翻截骨術用於脛骨內翻的手術治療。脛骨內翻又稱Blount病,其特點爲脛內翻內旋並膝反屈。多見於走路早、肥胖兒童,而不能行走的兒童卻很少發病。基於上述特點和Delpech定律,即壓應力抑制骨骺、骺板生長,而張應力則刺激骨骺、骺板生長。一般認爲,當脛骨上端內側骨骺、骺板和幹骺端,不斷的受到過高的應力作用,引起脛骨上端內側生長紊亂,進而產生脛骨內翻。臨牀上依發病時年齡把它分成兩種類型:①幼兒型:又稱早髮型。3歲以前發病,臨牀多見,往往雙側發病,其內翻畸形進展較快,且有不斷加重的傾向。②少年型:也稱遲髮型,發生於4歲以上兒童,其中8~15歲者多見,其內翻畸形較輕。有人又將遲髮型分成幼兒型和青少年型。前者指4~10歲時發病者,而後者指11歲以後發病。1964年Langen-Skiold基於發病年齡和動態X線表現,把幼兒型脛骨內翻分爲6期。每期在X線片均可見骨骺、骺板和幹骺端的特徵性改變(圖12.30.3.1-0-1)。
1982年Smith提出新的分類法,他根據脛骨內翻的嚴重程度,將其分成潛在性、輕度、進行性和骺板閉合等4級,企圖在脛骨內翻的嚴重程度與選擇治療方法及外科治療的遠期療效之間,建立相關性。其級別越高,預後越差。
外科治療是矯正脛骨內翻畸形、防止其繼續發展的主要手段。主要依據病人年齡和畸形程度即病變分期,制定手術方案。術前應該仔細閱讀X線片,判斷其病變分期,並要測量脛骨-股骨幹角、脛骨上骺端-脛骨幹角和脛骨上端骨骺-幹骺端角(圖12.30.3.1-0-2,12.30.3.1-0-3)。
儘管幼兒型脛骨內翻有自然緩解的病例,但大多呈進行性加重,直到年齡達13歲以後才趨向穩定,而8歲以後治療則容易復發。因此對此型病變,應該在8歲以前予以手術治療。
7 適應症
脛骨近端外翻截骨術適用於:
1.脛骨內翻Ⅱ、Ⅲ期病變(圖12.20.3.1-1)。
2.病兒年齡4~8歲。
10 手術步驟
10.1 1.腓骨截骨
於小腿外側中1/3處做長3~4cm的縱切口,顯露腓骨並將其斜行截斷,但要防止損傷腓總神經。
10.2 2.顯露脛骨上端
採取脛骨近端前外側切口,起自脛骨外髁外側上緣,向內下斜行至脛骨結節遠端5~7cm(圖12.20.3.1-4)。
10.3 3.設計截骨線
截骨平面應在髕韌帶止點的遠端,以防止損傷脛骨近端骺板和脛骨結節骨骺。先在脛骨中1/3插入一枚與踝關節平行的克氏針,另在脛骨幹骺端插入一枚與膝關節平行的克氏針。繼之,用骨刀在脛骨結節遠端標出楔形截骨線。楔形基底位於外側,其長度根據術前X線片測量股骨-脛骨角來確定,但注意在截骨線近端的內側骨皮質設計一舌形骨瓣,再沿截骨線鑽孔(圖12.20.3.1-5)。
10.4 4.截骨與固定
選用銳利骨刀或電動骨鋸,沿截骨線截骨。取出楔形骨塊後,將截骨遠端外展並外旋,使截骨面緊密接觸,同時矯正內翻和內旋畸形,但要保持5°~10°的外翻。然後用2枚螺紋克氏針從內側插入,交叉固定截骨處或採用5孔加壓鋼板固定。再將取下的楔形骨塊修剪後,置於脛骨截骨近端的舌瓣與遠端內側骨皮質之間(圖12.20.3.1-6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