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概述
避孕後閉經綜合徵是指口服避孕藥停服後有時引起閉經、溢乳及月經稀少等一系列症狀。發生於育齡婦女中服用避孕藥不當者。本徵部分患者有噁心、頭暈、頭痛、乏力、食慾不振、乳腺脹痛、色素沉着、黃褐斑、白帶增多、下肢疼痛等症狀。患者停服避孕藥時間達3 個月以上,仍有閉經、或月經稀少、週期明顯不規則。有溢乳,並且伴發不孕。閉經持續6 個月以上時應當治療。治療原則是誘發排卵。絕大部分患者經治療後可恢復月經。
10 病因
長期服用避孕藥的婦女,其卵巢受抑制而變小,卵泡小且沒有黃體,皮質多變爲硬化型。這和更年期婦女的卵巢外形頗相近似。在月經週期的初期,避孕藥是通過對視丘下部和垂體的作用而抑制卵泡刺激素的分泌。而在中期,則抑制黃體生成素及卵泡刺激素並改變黃體生成素的放出時期,從而抑制排卵。停服避孕藥後大多數婦女在經過2~3個月閉經後月經都能自然恢復正常。但也有少部分婦女在停藥後丘腦下部-垂體-卵巢軸心功能仍不能恢復而出現此綜合徵。
11 發病機制
本徵患者卵巢變小,卵泡小、不成熟、無黃體,皮質多變爲硬化型,類似絕經期的卵巢。
常用的口服避孕是雌、孕激素合劑,國內所用的Ⅰ號、Ⅱ號避孕藥的雌、孕激素劑量可以抑制下丘腦-垂體-卵巢軸的功能,抑制卵泡發育與排卵,週期性停用後,可造成撤藥性子宮出血。20世紀80年代的第2代低劑量避孕藥,雌激素含量更低,使部分服藥者子宮內膜增殖不夠,即使加上孕激素也不產生撤藥性流血,80年代推出第3代產品,每月週期用不同的雌、孕激素劑量,相繼服6天、5天與10天,中間5天雌激素量較大,最後10天孕激素劑量最大,使服藥期間的閉經發生率小於1%。停藥後一般在3個月內恢復正常月經,所以停口服避孕藥後已6個月無月經者稱“避孕藥後閉經”。95%~98%的服藥婦女在停藥1年內完全恢復正常排卵。
在停服口服避孕藥後仍閉經的婦女中發現過去常有月經不規則史,長期服避孕藥或採用帶有孕激素的節育器,埋植劑也會使子宮內膜萎縮,不出現撤藥出血,其原因是藥物對下丘腦-垂體長時期的抑制,使機體一直處在低雌激素、高孕激素情況下造成的。停用避孕藥後的閉經婦女中可能伴有溢乳的現象,這可能與開始階段避孕藥中雌激素用量偏大有關,在抑制下丘腦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的同時使催乳素抑制因子(多巴胺)減少,不再抑制垂體催乳細胞分泌功能,從而使血中催乳素升高,出現溢乳現象。另一種可能性是原有潛在的垂體PRL,微腺瘤而未產生臨牀症狀,故未曾發覺,服用避孕藥物多年後垂體催乳素微腺瘤逐漸長大,而產生催乳素過高,所以有溢乳,因此,無論避孕藥後單純閉經或伴有溢乳,應先測FSH、LH、PRL以及E2,排除垂體催乳細胞瘤,證實是低促性腺激素、低雌激素的情況,然後對症治療。年輕者在用序貫的雌、孕激素或氯米芬治療後,可誘導卵泡發育,使之恢復排卵功能,若年齡已過絕經期可僅作隨訪即可。
16 診斷
1.生育期婦女,服避孕藥前體健,月經正常,可有正常的孕、產史,無溢乳症狀。服用避孕藥後發生上述的臨牀症狀和體徵,尤其突出的是閉經-溢乳和不育的症狀。大部分患者在停藥後半年內,溢乳症狀可逐漸消失、月經恢復,其他症狀消失,也無子宮卵巢的萎縮;少部分患者症狀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