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煎爲煎藥法之一[參考資料]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622.。指某些藥物煎煮時不與其它藥物同下,而提前煎煮。礦物類、介殼類藥物,如石膏、代赭石、牡蠣、鱉甲等,因質重難以煎出藥味,應打碎先煎,煮沸後約10分鐘,再下其他藥[參考資料]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622.。此外,麻黃亦須先煎兩三沸,掠去水上浮沫,然後下其他藥合煎,可避免服後心煩[參考資料] 李經緯等主編.中醫大詞典——2版[M].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