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同病異治爲治則。指表現相同的疾病,可因人、因時、因地的不同,或由於病情的發展、病機的變化、正邪的消長等差異,採取不同治法的治療原則。《黃帝內經素問·五常政大論》:“西北之氣,散而寒之,東南之氣,收而溫之,所謂同病異治也。” 同一病證,可因人、因時、因地的不同,或由於病情的發展,病型的各異,病機的變化,以及用藥過程中正邪消長等差異,治療上應根據不同的情況,採取不同的治法。例如,同是胃病,有屬肝氣犯胃者。治宜疏肝和胃、理氣止痛,可選中脘、足三裏、內關、太沖、期門等穴,針用平補平瀉。有屬脾胃虛寒者,治宣補脾鍵胃、溫中散寒,可選脾俞、章門、胃俞、中脘、足三裏等穴,針補宜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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