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妊娠嘔吐,病證名。出《金匱要略·婦人妊娠病脈證並治》。即惡阻。詳該條。妊娠婦女在孕6周左右常有擇食、食慾不振、輕度噁心、嘔吐、頭暈、體倦等,稱爲早孕反應。一般在清晨空腹時較重,對生活和工作影響不大,不需特殊治療,且在妊娠12周左右會自然消失。少數婦女反應嚴重,呈持續性嘔吐,甚至不能進食、進水,這時稱爲妊娠劇吐。妊娠劇吐發病率不是很高,主要原因與妊娠有關,妊娠一旦終止,症狀馬上消失,所以患者不必過度緊張,清淡飲食、合理的休息,加上藥物治療,一般預後良好,能安全渡過妊娠期,極少數病人行終止妊娠來治療。臨牀表現1.停經40天前後反覆嘔吐、厭食、挑食、乏力、便祕。2.重症不能進食進水。3.消瘦、體重下降、脈弱、血壓低、黃疸、嗜睡、昏迷。診斷依據1.已診斷早孕。2.嘔吐頻繁,不能進食。3.尿酮體陽性。4.血二氧化碳結合力下降。5.肝功能受損。6.腎功能受損。7.視網膜或視神經炎。治療原則1.鎮靜止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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