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口服溶液劑 係指藥物溶解於適宜溶劑中製成供口服的澄清液體制劑。用適宜的量具以小體積或以滴計量的口服溶液劑、口服混懸劑、口服乳劑的液體制劑稱爲滴劑。口服溶液劑在生產與貯藏期間均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一、口服溶液劑的溶劑常用純化水。二、根據需要可加入適宜的附加劑,如防腐劑、分散劑、助懸劑、增稠劑、助溶劑、潤溼劑、緩衝劑、乳化劑、穩定劑、矯味劑以及色素等,其品種與用量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不影響產品的穩定性,並避免對檢驗產生干擾。三、不得有發黴、酸敗、變色、異物、產生氣體或其他變質現象。四、除另有規定外,應密封,遮光貯存。除另有規定外,口服溶液劑應進行以下相應檢查。【裝量】除另有規定外,單劑量包裝的口服溶液劑裝量,應符合下列規定。取供試品10個(袋、支),分別將內容物傾盡,測定其裝量,每個(袋、支)裝量均不得少於其標示量。多劑量包裝的口服溶液劑照最低裝量檢查法(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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