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系多種原因引起腦部神經元羣陣發性異常放電所致的發作性運動、感覺、意識、精神、植物神經功能異常的一種疾病。
診斷
一、臨牀表現:
根據臨牀發作類型分爲:
㈠ 全身強直-陣攣發作(大發作):
突然意識喪失,繼之先強直後陣攣性痙攣。常伴尖叫、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傷、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持續數十秒或數分鐘後痙攣發作自然停止,進入昏睡狀態。醒後有短時間的頭昏、煩躁、疲乏,對發作過程不能回憶。若發作持續不斷,一直處於昏迷狀態者稱大發作持續狀態,常危及生命。
㈡ 失神發作(小發作):
突發性精神活動中斷,意識喪失、可伴肌陣攣或自動症。一次發作數秒至十餘秒。腦電圖出現3次/秒棘慢或尖慢波綜合。
㈢ 單純部分性發作:
某一局部或一側肢體的強直、陣攣性發作,或感覺異常發作,歷時短暫,意識清楚。若發作範圍沿運動區擴及其他肢體或全身時可伴意識喪失,稱傑克森發作(Jack)。發作後患肢可有暫時性癱瘓,稱Todd麻痹。
㈣ 複雜部分性發作(精神運動性發作):
精神感覺性、精神運動性及混合性發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及明顯的思維、知覺、情感和精神運動障礙。可有神遊症、夜遊症等自動症表現。有時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可發生傷人、自傷等暴力行爲。
㈤ 植物神經性發作(間腦性):
可有頭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暈厥型或心血管性發作。
無明確病因者爲原發性癲癇,繼發於顱內腫瘤、外傷、感染、寄生蟲病、腦血管病、全身代謝病等引起者爲繼發性癲癇。
二、輔助檢查:
1.EEG、BEAM、Holter(腦電圖、腦電地形圖、動態腦電圖監測):可見明確病理波、棘波、尖波、棘-慢波或尖-慢波。
2.如爲繼發性癲癇應進一步行頭顱CT、頭顱MRI、MRA、DSA等檢查可發現相應的病竈。
3.腰穿CSF檢查,可有改變。
治療措施
一、藥物治療:
1.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擇安全、有效、價廉和易購的藥物。
①大發作選用苯巴比妥90-300mg/d。丙戊酸鈉 0.6-1.2/d,卡馬西平 600-1200mg/d等。
②複雜部分性發作:苯妥英鈉 0.2-0.6/d,卡馬西平0.2-1.2/d。
③失神發作:氯硝安定5-25mg/d,安定7.5-40 mg/d。
④癲癇持續狀態:首選安定 10-20mg/次靜注。
2.藥物劑量從常用量低限開始,逐漸增至發作控制理想而又無嚴重毒副作用爲宜。
3.給藥次數應根據藥物特性及發作特點而定。
4.一般不隨意更換或間斷,癲癇發作完全控制2-3年後,且腦電圖正常,方可逐漸減量停藥。
5.應定期藥物濃度監測,適時調整藥物劑量。
二、對於明確病因的癲癇,除有效控制發作外要積極治療原發病。
三、對藥物治療無效的難治性癲癇可行立體定向術破壞腦內與癲癇發作的有關區域,胼胝體前部切開術或慢性小腦刺激術。
四、全身強直陣攣發作持續狀態的治療
1.積極有效的控制抽搐:
①安定,成人10-20mg, 小兒 0.25-1mg/kg,緩慢靜脈注射至抽搐停止。隨後將20-40mg加入葡萄糖液中以每小時10-20mg速度靜脈滴注,連續10-20小時,日總量不超過120mg。
②異戊巴比妥鈉 成人0.5g溶於10ml注射用水中,以50-100mg/分速度緩慢靜脈注射至發作停止。注射中要注意呼吸心跳變化。發作控制後應繼續鼻飼或口服抗癲癇藥物。
2.處理併發症:
保持呼吸道通暢,利尿脫水減輕腦水腫,糾正酸中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