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香精

香精 食品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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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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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拼音

shí pǐn yòng xiāng jīng

2 註解

食品用香精是由食品用香料和(或)食品用熱加工香味料食品用香精輔料組成的用來起香味作用的濃縮調配混合物(只產生鹹味、甜味或酸味的配製品除外),它含有或不含有食品用香精輔料。通常它們不直接用於消費,而是用於食品加工。[1]

注 1:應嚴格區分食品用香精和調味品,調味品是食品中的一類,一般可直接食用。食品用香精可以是調味品很小的組成部分。

注 2:食品用香精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

3 參考資料

  1. ^ [1] ."GB 30616—2014 食品用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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