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概述
長骨骨幹缺損的手術治療有多種方法,雖以植骨術爲主,但由於病人年齡、局部軟組織條件、骨缺損大小及所在肢體的節段不同等情況,而必須加以某種形式的改變,同時須遵循骨折不癒合治療中的力學原則。
脛骨或股骨缺損未超過2cm,肱骨缺損或尺、橈二骨同時有缺損而未超過3cm者,常不爭取重建其原長度,可將兩骨斷端直接對合和固定。在上肢可選用加壓鋼板內固定,股骨以髓內針固定較理想,而脛骨用骨外固定、加壓鋼板或髓內針均可達到牢固的固定,同時在骨折端及其鄰近處植入松質骨。如骨質疏鬆顯著,爲增強螺釘的固定作用,則應使用皮質骨植骨,用長方形皮質骨塊做單側橋式植骨(bridging bone graft),或雙側橋式外置植骨術,並在缺損處植入松質骨(圖3.7.2.1.1.1-0-1)。
脛骨幹骨缺損多因開放性骨折原始損傷嚴重和早期處理不當所致。由於常存在大量瘢痕組織和潛在感染,手術治療多較困難。修復骨缺損的方法較多,手術醫師鬚根據設備、技術條件和個人的經驗進行適當選擇。
植骨術是治療骨缺損的基本方法,效果較爲可靠。但骨缺損範圍超過5cm,遊離植骨的失敗率將有明顯的增高。感染是植骨術的最大威脅,曾有骨和傷口感染者,一般應在傷口完全癒合6個月後再行植骨術。手術相關解剖見下圖(圖3.7.2.1.1.1-1,3.7.2.1.1.1-2)。
9 手術步驟
9.1 1.切口
用小腿前外側或前內側長弧形切口,切開皮膚、皮下組織和筋膜。分別向兩側牽開皮瓣,顯露骨缺損及上、下骨斷端(圖3.7.2.1.1.1-3)。
9.2 2.修整骨端與皮質骨面
切除骨端間的瘢痕纖維組織,適度切除骨端和鑽通骨髓腔,再用骨刀將上、下骨段的兩側或一側的皮質骨鑿去一薄層(圖3.7.2.1.1.1-4A)。
9.3 3.植骨與固定
用長方形皮質骨塊橋式架植於上、下骨段已鑿去薄層的皮質骨面,再用4~6枚螺釘將植骨塊固定於受區,向骨缺損處緊密植入松質骨(圖3.7.2.1.1.1-4B)。注意將上、下骨段的植骨牀要修平整,使植骨與植骨牀有充分的接觸面。如傷肢骨質無明顯疏鬆,則以用鋼板內固定爲好,可以獲得更爲穩固的固定。
9.4 4.縫合
11 併發症
11.1 1.傷口感染
對曾有過化膿感染者,術後應給予足夠量的有效的廣譜抗生素治療。如術後4~5d體溫仍未降至正常時,要特別警惕併發感染的可能性。手術區有明顯腫痛,傷口仍繼續有滲出物,應及時送手術室檢查傷口,必要時拆除1~2根縫線以利積液外流,並做細菌塗片培養,根據抗生素敏感試驗調整抗生素。如傷口已明顯感染。則宜用抗生素生理溶液閉合沖洗和負壓引流。內固定不再能將骨折牢固固定時,可在病竈區外經皮穿針做骨外固定。松質骨抗感染能力較強,一般無需取出。
11.2 2.植骨吸收
一般多和存在感染和固定不穩固有關,除注意消除感染因素外,尚應加強傷肢固定的穩定性。對有鬆動的石膏要及時更換。如植骨吸收影響骨癒合時,則應再次做松質骨移植,以增加骨量和骨癒合強度。
11.3 3.再骨折
未使用內固定者,骨折尚未完全癒合時停用外固定和不恰當的負重活動可導致再骨折。長段骨移植後骨的強度恢復需時較長,爲防止發生再骨折而常須用支具保護。再骨折的骨癒合速度較慢,有時骨量也不夠,多需要再植骨以促進其癒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