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病因病理病機
本病主要由於肢端輕微外傷,如刺傷、砸傷、割傷、震傷、針刺或穴位藥物注射等,損及富於交感神經纖維的正中神經、橈神經、脛神經等周圍神經,在傷處形成恆久的刺激竈,刺激了本體覺和深部痛覺纖維,併發出病理衝動,不斷地傳至脊髓,在脊髓相應的及鄰近的節段形成病理性優勢竈。當病理性優勢竈波及脊髓前角,以抑制性爲主時表現爲反射性麻痹,以興奮性爲主時表現爲反射性痙攣;病理性優勢竈波及側角植物神經中樞時,可有植物神經功能障礙。此種病理優勢竈僅限於一側脊髓時表現爲同側症狀,若同時波及對側脊髓節段時(泛化現象)。則可表現爲雙側症狀,但常表現爲原發一側較重。
4 臨牀表現
本症臨牀表現特殊,肢端神經損傷輕微而病理反應重,神經受損範圍小而神經功能障礙的範圍大,遠遠超出受傷神經支配範圍。其神經功能障礙的特點是:
一、早期明顯的植物神經功能障礙:常在傷後半小時至數小時內出現患肢嚴重腫脹、膚色發紅、發紫或呈大理石紋樣改變,有時可有水皰。皮溫降低。後期傷部可有色素沉着及皮膚、指甲的營養性變。
二、嚴重的運動障礙:多表現爲反射性癱瘓,亦可表現爲反射性攣縮。較早出現傷肢肌肉萎縮,甚至波及整個患肢。肌肉對機械及電的刺激興奮性增高。腱反射多亢進,亦可降低或消失。
三、傷部及其周圍嚴重觸壓痛及運動性疼痛:傷時即可有傷部嚴重疼痛或同時向遠端放射。客觀檢查可有套式感覺障礙(減退或過敏)。傷部及其周圍觸壓痛及運動性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