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炎(myocarditis)是指心肌侷限性或瀰漫性的急性或慢性炎症病變,可分爲感染性和非感染性兩大類。炎性病變可累及心肌、間質、血管、心包或心內膜。心肌炎的症狀輕重不一,病情嚴重程度不等。輕者可無自覺症狀;嚴重者可併發嚴重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甚至猝死。
心肌炎的病因可以是各種感染、自身免疫反應及理化因素。在我國病毒性心肌炎較常見。近年來,病毒性心肌炎的發病率顯著增多。
心肌炎的臨牀表現主要爲原發感染或原發病的全身症狀,如睏乏、發熱、上呼吸道感染等。輕者可僅出現ST-T 改變,無症狀,重者在短期內發生急性心力衰竭或心源性休克。心律失常,並可能有暈厥或發展至心源性昏厥,甚至可猝死。有症狀者可主訴胸悶、心前區隱痛、心悸、乏力、氣急、腹痛、噁心、嘔吐、頭痛、頭暈、肌痛、關節痛、尿少、尿閉等。部分病人可有神經系統症狀。病程可以是急性(3 個月以內)、亞急性(3~6 個月)和慢性(半年以上)的。臨牀表現通常與受損傷心肌的量有關。輕型心肌炎的臨牀表現較少,診斷較難,故病理診斷遠比臨牀發病率高。
雖然某些心肌炎由於在終期可過渡爲充血性或限制性心肌病,而被某些學者視爲繼發性心肌病,但在發病學上心肌炎畢竟是可區分的疾病類型。引起心肌炎的原因很多,諸如病毒、細菌、真菌、寄生蟲、免疫反應,以及物理、化學因素等均可引起心肌炎。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