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滎輸治外經爲取穴法則之一。出《黃帝內經靈樞·邪氣藏府病形》。指治療外經病,宜取該經五輸穴中的滎穴和輸穴。《黃帝內經靈樞·邪氣藏府病形》:“滎輸治外經,合治內府。”《黃帝內經太素》注:“五藏六府滎輸未至於內,故但療外經之病”;《類經》注:“滎輸氣脈浮淺,故可治外經之病。”參見合治內府:合治內府爲《內經》選穴原則之一。指足三陽經上的六腑合穴主治六腑病症。如胃病取三裏;大腸病取上巨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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