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萎縮側索硬化臨牀路徑(2010年版) 2011年05月10日修訂版

BY banlang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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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萎縮側索硬化臨牀路徑(2010年版)》由衛生部於2010年12月10日衛辦醫政發〔2010〕196號印發。

肌萎縮側索硬化臨牀路徑(2010年版)

一、肌萎縮側索硬化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肌萎縮側索硬化(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縮寫爲ALS,ICD-10:G12.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中華醫學會神經病學分會-肌萎縮側索硬化診斷標準(草案)(中華神經科雜誌2001,34(3):190-193;3)。

1.必備神經症狀和體徵:

(1)下運動神經元病損特徵(包括目前臨牀表現正常而肌電圖異常者)。

(2)上運動神經元病損特徵。

(3)病情逐步進展。

診斷:

(1)肯定ALS:4 個區域(腦、頸、胸、腰骶神經支配區)中,3 個區域有上、下運動神經元病損的症狀和體徵。

(2)擬診ALS:3 個區域有上、下運動神經元病損的症狀和體徵。

(3)可能ALS:1 個區域有上、下運動神經元病損症狀和體徵,或在2–3個區域有上運動神經元病損的特徵。

2.其他輔助檢查:血肌酶譜正常或輕度升高;血免疫球蛋白和補體在正常範圍。腦脊液常規檢查正常或蛋白輕度增高。肌電圖提示廣泛神經源性改變,但神經傳導速度正常。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本病目前尚無特效治療方法,但對症治療可減輕患者病痛和改善生活質量。

1.一般治療

吞嚥困難者須加強營養,必要時管飼餵養。肢體活動受限者須適當增加體療或理療。呼吸肌麻痹者須機械通氣維持呼吸。

2.對症治療

(1)機械通氣。

(2)營養支持。主要對球麻痹的吞嚥困難和飲水嗆咳患者予以管飼(鼻胃管/鼻腸管/經皮內鏡下胃造口)餵養。

3.藥物治療

(1)口服維生素E和輔酶Q10等。

(2)有條件者可服用利魯唑等。

(四)標準住院日爲14–21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G12.2肌萎縮側索硬化疾病編碼。

2.具有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本臨牀路徑流程實施患者。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清肌酶、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艾滋病、梅毒等);

(3)心電圖、X線胸片、肌電圖(常規、分段傳導速度和重頻刺激)、頸椎或腰椎MRI。

2.選擇檢查項目:

(1)腫瘤相關篩查:腫瘤抗原及標誌物,選擇行B超、CT、MRI檢查,消化道鋇餐或內窺鏡;

(2)免疫及代謝指標篩查:免疫五項、風溼三項、ANA、ENA、dsDNA、RF、VB12、葉酸、免疫球蛋白、補體、血沉、抗“O”、 甲狀腺功能;

(3)頭顱MRI;

(4)腰穿腦脊液檢查:常規、生化。

(七)選擇用藥。

1.口服或肌注大劑量維生素B12,口服肌酐等。

2.有疼痛者服用加巴噴丁。

3.延髓麻痹者可使用吡啶斯的明。

(八)出院標準。

1.臨牀診斷明確,暫時排除其他疾病。

2.沒有需要住院治療的併發症。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1.合併惡性腫瘤,或伴有嚴重併發症患者,轉入相應臨牀路徑診治。

2.發生呼吸肌麻痹需機械通氣治療,由此延長住院時間,增加住院費用患者轉入相應臨牀路徑。

二、肌萎縮側索硬化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肌萎縮側索硬化(ICD-10:G12.2)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日  出院日期:            日 標準住院日:14–21天

時間

住院第1天

住院第2天

住院第3天

□ 詢問病史及體格檢查

□ 評估患者的吞嚥和呼吸功能

□ 完善輔助檢查

□ 做出初步診斷

□ 初步確定治療方案(有無呼吸肌麻痹)

□ 完成首次病程記錄和病歷資料

□ 上級醫師查房

□ 肌力檢查

□ 實施檢查項目並評估檢查結果

□ 根據患者病情制定治療方案

□ 向患者及其家屬告知病情、檢查結果及治療方案

□ 主任醫師查房

□ 肌力檢查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根據病情一/二級護理

□ 藥物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 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脂、血沉、甲狀腺功能、免疫五項+風溼三項、感染性疾病篩查

□ 心電圖、胸片、頸椎或腰椎MRI

□ 預約肌電圖

□ 必要時預約頭顱MRI

□ 呼吸肌受累者,必要時給予機械通氣。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藥物

臨時醫囑(必要時):

□ 腰穿

□ 根據檢查結果,選擇腫瘤相關篩查,免疫及代謝指標篩查

□ 呼吸肌受累者,必要時給予機械通氣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藥物

臨時醫囑:

□ 呼吸肌受累者,必要時給予機械通氣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 營養狀況

□ 肢體、吞嚥功能評價

□ 患者宣教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嚴格執行醫囑

□ 肢體、吞嚥功能評價

□ 患者宣教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嚴格執行醫囑

□ 肢體、吞嚥功能評價

□ 患者宣教

病情

變異

記錄

□無  □有,原因:

1.

2.

□無  □ 有,原因:

1.

2.

□無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時間

住院第4–6天

住院第7–13天

住院第14–21天

(出院日)

□ 上級醫師查房

□ 肌力檢查

□ 觀察治療後有病情有無變化

□ 通知患者及其家屬明天出院

□ 向患者交待出院後注意事項,預約複診日期

□ 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記錄”中說明原因和繼續治療的方案

□ 向患者交代出院注意事項

□ 通知出院

□ 開出院診斷書

□ 完成出院記錄

□ 告知出院後注意事項及治療方案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藥物

長期醫囑:

□ 神經科護理常規

□ 一/二級護理

□ 藥物

臨時醫囑:

□ 複查異常化驗指標

□ 輔助藥物治療

□ 通知患者明日出院

出院醫囑:

□ 出院帶藥

□ 門診隨診

主要

護理

工作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嚴格執行醫囑

□ 肢體、吞嚥功能評價

□ 患者宣教

□ 觀察患者病情變化

□ 嚴格執行醫囑

□ 肢體、吞嚥功能評價

□ 患者宣教

□ 出院帶藥服用指導

□ 特殊護理指導

□ 告知複診時間和地點

□ 交待常見的藥物不良反應,囑其定期門診複診

病情

變異

記錄

□ 無  □ 有,原因:

1.

2.

□ 無  □ 有,原因:

1.

2.

□ 無  □ 有,原因:

1.

2.

護士

簽名

醫師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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