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化膿性骨髓炎是指因各種感染因素造成的骨髓炎症。以病程長短分爲急性和慢性兩種。急性骨髓炎以骨質吸收、破壞爲主。慢性骨髓炎以死骨形成和新生骨形成爲主。
病因病理病機
(一)血源性:化膿性細菌通過循環在局部骨質發生病變,即爲血源性骨髓炎。感染病竈常爲扁桃腺炎、中耳炎、癤、癰等。
(二)外傷性:系直接感染,由火器傷或其它外傷引起的開放性骨折,傷口污染,未經及時徹底清創而發生感染,即爲外傷性骨髓炎。骨與關節手主時,無菌操作不嚴,也可引起化膿性感染。
(三)骨骼附近軟組織感染擴散引起,如膿性指頭炎,若不及時治療,可以引起指骨骨髓炎。
臨牀表現
外傷後引起的急性骨髓炎,除非有嚴重併發症或大量軟組織損傷及感染等,一般全身症狀較輕,感染多較侷限而少發生敗血症,但應注意併發厭氣菌感染的危險。
局部症狀:血源性骨髓炎早期有局部劇烈疼痛和跳痛,肌肉有保護性痙攣,肢體不敢活動。患部腫脹及壓痛明顯。如病竈接近關節,則關節亦可腫脹,但壓痛不顯著。當膿腫穿破骨質、骨膜至皮下時,即有波動,穿破皮膚後,形成竇道,經久不愈。
在外傷性骨髓炎,有開放骨折及軟組織損傷等,根據局部損傷程度,感染範圍而有不同表現。
檢查
X線檢查: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早期無明顯變化,發病後3周左右可有骨質脫鈣、破壞,少量骨膜增生,以及軟組織腫脹陰影等。
化驗檢查:在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早期血培養陽性率較高,局部膿液培養有化膿性細菌,應作細菌培養及藥物敏感試驗,以便及時選用有效藥物。血化驗中白血球及中性多核白血球均增高,一般有貧血。
應儘早診斷血源性骨髓炎,以便及時治療。早期診斷主要根據臨牀表現和血培養。必要時,局部穿刺抽取膿液作細菌培養。外傷所引起骨髓炎,根據外傷病史及局部症狀即可診斷。
治療
(一)急性血源性化膿性骨髓炎的治療。
1.全身支持療法:包括充分休息與良好護理,注意水、電解質平衡,少量多次輸血,預防發生褥瘡及口腔感染等,給予易消化的富於蛋白質和維生素的飲食,使用鎮痛劑,使患者得到較好的休息。
2.藥物治療:及時採用足量而有效的抗菌藥物,開始可選用廣譜抗菌素,常二種以上聯合應用,以後再依據細菌培養和藥物敏感試驗的結果及治療效果進行調整。如經治療後體溫不退,或已形成膿腫,則藥物應用需與手術治療配合進行。
3.局部治療:用適當夾板或石膏託限制活動,抬高患肢,以防止畸形,減少疼痛和避免病理骨折。如膿腫不明顯,症狀嚴重,藥物在24~48小時內不能控制,患骨局部明顯壓痛,應及早切開引流,以免膿液自行擴散,造成廣泛骨質破壞。
(二)火器傷化膿性骨髓炎的防治。
火器傷使軟組織和骨質受到損傷和污染,感染可能性很大。因此,外傷後,要及時進行清創預防感染,增強機體的抵抗力,使開放性骨折變爲閉合性骨折。傷口換藥,保持引流,增強機體抵抗力和使用抗菌藥預防感染。對炸傷引起的開放性骨折,必須徹底清創,不縫合傷口,以利引流。
對非火器傷骨折,如能及時進行清創,應縫合傷口,放置引流條48小時,爭取傷口一期癒合,使骨折轉爲閉合性。若感染已發生,應儘早擴大傷口,以利引流,並加強全身支持療法及抗感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