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註解
緊急防護行動區是指核設施周圍的一個區域,在該區域中事前做出核事故緊急防護行動安排,發生事故時立即採取防護行動。最緊急的防護行動有撤離、個人除污染、隱蔽、呼吸防護、服碘防護和限制食用潛在污染食品等。[1]
2 參考資料
-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WS/T 467—2014 核和輻射事故醫學響應程序[Z].2014-10-24.
緊急防護行動區是指核設施周圍的一個區域,在該區域中事前做出核事故緊急防護行動安排,發生事故時立即採取防護行動。最緊急的防護行動有撤離、個人除污染、隱蔽、呼吸防護、服碘防護和限制食用潛在污染食品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