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增強食品的感官性狀,延長保存時間,滿足食品加工工藝過程的要求,常在食品中加入某些物質,這類物質統稱爲食品添加劑。目前使用的大多是化學合成物質。我國允許使用並訂有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有:防腐劑、抗氧化劑、着色劑、髮色劑、漂白劑、酸味劑、凝固劑、增稠劑、乳化劑、疏鬆劑、甜味劑、品質改良劑等15類267種,用於500多種食品加工中。從食品衛生出發,食品添加劑首先是無毒無害,其次纔是色、香、味、形態及工藝效果。
對食品添加劑的主要要求是:
1)不含毒性雜質,不破壞食品營養成分和質量及風味。
2)進入人體後,最好能參與人體的正常新陳代謝,或能被正常的解毒過程解毒後排出體外,或因不被消化吸收而排出體外。
3)食品添加劑在達到一定的工藝效果後,若能在以後的加工、烹調過程中消失或破壞,避免攝入人體,則更爲安全。
4)要有助於食品的生產、加工、製造和貯存等過程,具有保存食品營養素、防止腐敗變質,增強感官性狀,提高產品質量等作用,並應在較低的使用量的條件下有顯著的效果。
5)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來掩蓋食品的缺陷或作爲僞造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