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拼音
WS 375.13—2017 jí bìng kòng zhì jī běn shù jù jí dì 1 3 bù fèn : zhí yè bìng wēi hài yīn sù jiān cè
3 基本信息
ICS 11.020
C 07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 WS 375.13—2017《疾病控制基本數據集 第13部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Basic dataset of disease control—Part 13:Monitoring of occupational hazards)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7年7月25日《關於發佈〈居民健康卡數據集〉等18項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國衛通〔2017〕8 號)發佈,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4 發佈通知
關於發佈《居民健康卡數據集》等18項衛生行業標準的通告
國衛通〔2017〕8 號
現發佈《居民健康卡數據集》等18項衛生行業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一、強制性衛生行業標準
WS 539—2017 遠程醫療信息基本數據集
WS 541—2017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數據集
WS 375.13—2017 疾病控制基本數據集 第13部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
二、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
WS/T 543.1—2017 居民健康卡技術規範 第1部分:總則
WS/T 543.2—2017 居民健康卡技術規範 第2部分:用戶卡技術規範
WS/T 543.3—2017 居民健康卡技術規範 第3部分:用戶卡應用規範
WS/T 543.4—2017 居民健康卡技術規範 第4部分:用戶卡命令集
WS/T 543.5—2017 居民健康卡技術規範 第5部分:終端技術規範
WS/T 543.6—2017 居民健康卡技術規範 第6部分:用戶卡及終端產品檢測規範
WS/T 546—2017 遠程醫療信息系統與統一通信平臺交互規範
WS/T 547—2017 醫院感染管理信息系統基本功能規範
WS/T 548—2017 醫學數字影像通信(DICOM)中文標準符合性測試規範
上述標準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衛生部《關於印發<居民健康卡技術規範>的通知》(衛辦發〔2011〕60號)、原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居民健康卡配套管理辦法和技術規範的通知》(衛辦綜發〔2012〕26號)中的附件7-11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7年7月25日
5 前言
WS 375《疾病控制基本數據集》現分爲以下部分:
——第2部分:血吸蟲病病人管理;
——第3部分:慢性絲蟲病病人管理;
——第4部分:職業病報告;
——第5部分:職業性健康監護;
——第6部分:傷害監測報告;
——第9部分:死亡醫學證明;
——第10部分:傳染病報告;
——第11部分:結核病報告;
——第12部分:預防接種;
——第14部分:學校缺勤缺課監測報告;
——第15部分:托幼機構缺勤監測報告;
——第16部分:結核病人管理;
——第19部分:疫苗管理;
——第20部分:腦卒中登記報告;
——第21部分:腦卒中病人管理;
——第22部分:宮頸癌篩查登記;
——第23部分:大腸癌篩查登記;
……
本部分爲WS 375的第1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起草單位: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預防醫學研究院、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信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吳凡、郭常義、賈曉東、瞿菁、張誠、胡建平、湯學軍、夏天、施燕。
6 標準正文
6.1 1 範圍
WS 375的本部分規定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基本數據集的數據集元數據屬性和數據元屬性。
本部分適用於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相關服務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及相關職業衛生監管部門進行相關業務數據採集、傳輸、存儲等工作。
6.2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標準。
GB/T 4754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Z/T 224 職業衛生名詞術語
WS 364.5 衛生信息數據元值域代碼 第5部分:健康危險因素
WS 370 衛生信息基本數據集編制規範
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 國家統計局 2011年
關於劃分企業登記註冊類型的規定 國家統計局 2011年
6.3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職業病(occupational disease)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
職業病危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
又稱職業性有害因素,在職業活動中產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對職業人羣健康安全和作業能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因素或條件,包括化學、物理、生物等因素。
6.4 4 數據集元數據屬性
依據WS 370,數據集元數據屬性見表1。
表1 數據集元數據屬性
6.5 5 數據元屬性
6.5.1 5.1 數據元公用屬性
數據元公用屬性見表2。
表2 數據元公用屬性
6.5.2 5.2 數據元專用屬性
數據元專用屬性見表3。
表3 數據元專用屬性
表 3(續)
表 3(續)
表 3(續)
6.5.3 5.3 數據元值域代碼表 企業規模代碼見表4,監測類型代碼見表5。
表 4
表 5 CV09.00.901 監測類型代碼表
7 索引
C
G
崗位名稱 HDSB03.13.024
崗位實測人數 HDSB03.13.031
崗位應測人數 HDSB03.13.030
工種代碼 HDSB03.13.025
H
行業代碼 HDSB03.13.013
合格點數 HDSB03.13.029
合格人數 HDSB03.13.032
J
監測機構名稱 HDSB03.13.035
監測結果記錄 HDSB03.13.033
監測類型代碼 HDSB03.13.022
監測日期 HDSB03.13.034
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女性人數 HDSB03.13.020
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數 HDSB03.13.019
經濟註冊類型代碼 HDSB03.13.012
具體工種名稱 HDSB03.13.026
L
聯繫人電話號碼 HDSB03.13.011
聯繫人姓名 HDSB03.13.010
N
女性生產工人數 HDSB03.13.018
女性職工總人數 HDSB03.13.016
Q
企業規模代碼 HDSB03.13.014
S
生產工人數 HDSB03.13.017
實測點數 HDSB03.13.028
T
填報機構名稱 HDSB03.13.037
填報人姓名 HDSB03.13.038
填報日期 HDSB03.13.036
Y
應測點數 HDSB03.13.027
用人單位編號 HDSB03.13.002 WS 375.13—2017 10
用人單位地址-村(街、路、弄等) HDSB03.13.007
用人單位地址-門牌號碼 HDSB03.13.008
用人單位地址-省(自治區、直轄市) HDSB03.13.003
用人單位地址-市(地區、州) HDSB03.13.004
用人單位地址-縣(區) HDSB03.13.005
用人單位地址-鄉(鎮、街道辦事處) HDSB03.13.006
用人單位名稱 HDSB03.13.001
郵政編碼 HDSB03.13.009
Z
職工總人數 HDSB03.13.015
職業病危害因素類別 HDSB03.13.021
9 《疾病控制基本數據集第13部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標準解讀
一、起草背景
圍繞着十二五醫改目標,爲滿足開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國家重大公共衛生項目的需要,進一步促進衛生信息在流通領域內的共享,指導各級機構各類業務信息系統的建設,2011年起,原衛生部會發布《WS 363-2011 衛生信息數據元目錄》、《WS 364-2011 衛生信息數據元值域代碼》、《WS 365-2011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基本數據集》、《WS 365-2011 城鄉居民健康檔案基本數據集》、《WS 371-2012 基本信息基本數據集 個人信息》、《WS 372-2012 疾病管理基本數據集》、《WS 373-2012 醫療服務基本數據集》、《WS 374-2012 衛生管理基本數據集》、《WS 375-2012 疾病控制基本數據集》、《WS 376-2013 兒童保健基本數據集》、《WS 377-2013 婦女保健基本數據集》等衛生行業標準。在此基礎上,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疾控預防控制業務工作進行了認真梳理,對在全國已普遍開展的且急需建立或已經初步建立了信息系統的工作,覈對已經完成的疾病控制基本數據集標準目錄,確定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業務領域,開展基本數據集標準研製工作。經過充分論證,上報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基本數據集標準的研製項目申請,獲得原衛生部政策法規司的立項批准,納入《2012年衛生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標準項目編號20121403。
二、工作意義及使用範圍
本批標準旨在爲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等疾病控制業務數據提供一套術語規範、定義明確、語義語境無歧義的基本數據集標準,以規範相關業務工作的基本信息內容,實現信息在收集、存儲、發佈、交換等應用中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保證信息的有效交換、統計和共享。通過本次項目研究,將形成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基本數據集標準,用於指導相關信息系統開發和工作的開展,指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相關服務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及相關職業衛生監管部門進行相關業務數據採集、傳輸、存儲等工作。
三、標準制定的方法和依據
本批研製的標準內容包括職業病報告卡、塵肺病報告卡、作業場所/用人單位基本檔案、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卡、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監護卡、職業病動態訪視卡、職業病動態訪視卡(塵肺病例專用)等7張相關業務表單和報表,在充分考慮我國疾病控制信息採集、傳輸和存儲的實際需要,平衡各地疾病控制業務水平的基礎上,對其中的記錄項及值域進行了徵選和標化,整理、歸納和確定了數據集標準的核心內容。依據《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WS/T 303-2009衛生信息數據元標準化規則》、《WS/T 304-2009 衛生信息數據模式描述指南》、《WS/T 305-2009 衛生信息數據集元數據規範》、《WS/T 306-2009衛生信息數據集分類與編碼規則》、《WS 370-2012 衛生信息基本數據集編制規範》、《WS 375-2012 疾病控制基本數據集》等標準文檔,完成了《疾病控制基本數據集 第13部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研製,含38個數據元,2個值域代碼表)。進一步組織召開了全國性的專家論證會,根據專家意見對數據集內容進行了調整和完善。2015年7月16日,標準通過國家衛生標準委員會信息標準專業委員會的評審,目前已進入報批階段。
四、標準使用說明
本標準是國家層面的數據標準,規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工作的基本信息內容,實現信息在收集、存儲、發佈、交換等應用中的一致性,指導信息系統開發。
本標準在研製過程中,充分考慮目前業務相關信息採集、傳輸和存儲的實際需要,平衡全國各地職業危害因素監測業務水平,立足於相對規範的業務流程進行分析研究。本標準歸總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過程中必需、基本的數據元,在全國範圍內具備普遍適用性。與同期研製的其他各基本數據集標準進行了統一和規範,數據元的命名、結構和定義以及代碼都與其他衛生信息基本數據集標準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
本標準規範了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信息的採集與整合,通過標準應用,實現不同地區、不同機構間數據交換和共享、以及多業務協同,提升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爲各級政府相關衛生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高市民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