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版藥典一部附錄Ⅰ
...份(丸重1.5g及1.5g以上的以1丸爲1份),取供試品10份,分別稱定重量,再與每份標示重量(每丸標示量×稱取丸數)相比較(無標示重量的丸劑,與平均重量比較),按表1的規定,超出重量差異限度的不得多於2份,並不得有1份...
製劑通則;2010年版藥典附錄2010年版藥典二部附錄Ⅰ
...照下述方法檢查,應符合規定。檢查法取供試品20個,分別稱定(或稱定內容物),計算平均重量,超過平均重量±10%者不得過2個,並不得有超過平均重量±20%者。凡規定檢查含量均勻度的眼用製劑,一般不再進行重量差異的檢...
2010年版藥典附錄;製劑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