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黃帝內經靈樞·經別》足太陰經別爲十二經別之一。原稱足太陰之正。出《黃帝內經靈樞·經別》。從足太陰脾經分出後到達大腿前面(即髀部),與足陽明經別相會合並行,上結於咽喉部,貫穿於舌中,構成六合中的第三合。足太陰之正:上至髀,合於陽明。與別俱行,上結於咽,貫舌本。【語譯】足太陰經別:從足太陰經脈分出,到達大腿前面,同足陽明經別相合並行,向上結於咽喉,貫通到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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