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劑在生產與貯藏期間均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
一、注射劑所用的溶劑包括水性溶劑、植物油及其他非水性溶劑等。最常用的水性溶劑爲注射用水,亦可用氯化鈉注射液或其它適宜的水溶液。
常用的油溶劑爲麻油、茶油等,除應符合各該油項下的規定外,並應精製使符合下列規定。
(1)應無異臭、無酸敗味;除另有規定外,色澤不得深於黃色6號標準比色液,在10℃時應保持澄明。
(2)碘值爲79~128;皂化值爲185~200;酸值不大於0.56。
其他溶劑必須安全無害,用量應不影響療效。
二、配製注射劑時,可按藥物的性質加入適宜的附加劑。附加劑如爲抑菌劑時,用量應能抑制注射液內微生物的生長。常用的抑菌劑與用量(g/ml)爲0.5%苯酚,0.3%甲酚,0.5%三氯叔丁醇等。加有抑菌劑的注射液,仍應用適宜的方法滅菌。注射量超過5ml的注射液,添加的抑菌劑必須特別審慎選擇。供靜脈(除另有規定外)或椎管注射用的注射液,均不得添加抑菌劑。
三、除另有規定外,容器應符合國家標準中有關藥用玻璃容器的規定。容器膠塞應符合有關規定。
四、配製注射液時,灌注的藥液必須澄明,容器應潔淨乾燥後使用。
配製注射用油溶液時,應先將精製的油在150℃乾熱滅菌1~2小時,並放冷至適宜的溫度。
除另有規定外,注射用混懸液中藥物的細度應控制在15μm以下,15~20μm(間有個別20~50μm)者不得超過10%。
供直接分裝成注射用無菌粉末的原料藥應無菌,凡用冷凍乾燥法者,其藥液應無菌,灌裝時裝量差異應控制在±4%以內。
五、注射劑在配製過程中,應嚴密防止變質與污染微生物、熱原等。已調配的藥液應在當日內完成灌封、滅菌,如不能在當日內完成,必須將藥液在不變質與不易繁殖微生物的條件下保存;供靜脈及椎管注射用的注射劑,更應嚴格控制。
六、接觸空氣易變質的藥物,在灌裝過程中,容器內應排除空氣,填充二氧化碳或氮等氣體後熔封。
七、熔封或嚴封后,可根據藥物的性質選用適宜的方法滅菌,必須保證成品無菌。
八、熔封的注射劑在滅菌時或滅菌後,應採用減壓法或其他適宜的方法進行容器檢漏。
九、注射劑應按規定的條件遮光貯藏。
【注射液的裝量】
灌裝注射液時,應按下表適當增加裝量,以保證注射用量不少於標示量。除另有規定外,供多次用量的注射液,每一容器的裝量不得超過10次注射量,增加的裝量應能保證每次注射用量。
━━━━━━━━━━━━━━━┯━━━━━━━━━━━━━━━━━━ │ 增 加 量 ├────────┬───────── 標示裝量 │ 易流動液 │ 粘稠液 ───────────────┼────────┼───────── 0.5ml │ 0.10ml │ 0.12ml 1.0ml │ 0.10ml │ 0.15ml 2.0ml │ 0.15ml │ 0.25ml 5.0ml │ 0.30ml │ 0.50ml 10.0ml │ 0.50ml │ 0.70ml 20.0ml │ 0.60ml │ 0.90ml 50.0ml │ 1.0ml │ 1.5ml ━━━━━━━━━━━━━━━┷━━━━━━━━┷━━━━━━━━━
檢查法
注射液的標示裝量爲2ml或2ml以下者取供試品5支,2ml以上至10ml者取供試品3支,10ml以上者取供試品2支;開啓時注意避免損失,將內容物分別用相應體積的乾燥注射器(預經標化)抽盡,在室溫下檢視;測定油溶液或混懸液的裝量時,應先加溫搖勻,再用乾燥注射器抽盡,放冷至室溫檢視。每支注射液的裝量均不得少於其標示量。
【注射用無菌粉末的裝量差異】除另有規定外,注射用無菌粉末的裝量差異限度應符合下表規定。
━━━━━━━━━┯━━━━━━━━ 檢查法 取供試品5 瓶(支), 平均裝量 │ 除去標籤、鋁蓋,容器外壁用乙醇 │ 裝量差異限度 洗淨,乾燥,開啓時注意避免玻璃 ─────────┼──────── 屑等異物落入容器中,分別迅速精 0.05g以下或0.0g │ ±15% 密稱定,傾出內容物,容器可用水、 0.05g以上至0.15g │ ±10% 乙醇洗淨,在適宜的條件下乾燥後, 0.15g以上至0.5g │ ±7% ━━━━━━━━━┷━━━━━━━━
再分別精密稱定每一容器的重量,求出每瓶(支)的裝量與平均裝量。將每瓶(支)的裝量與平均裝量相比較,應符合上表的規定。如有1瓶(支)不符合,應另取10瓶(支)複試,均應符合規定。
【注射劑的澄明度】
照衛生部關於注射劑澄明度檢查的規定檢查,應符合規定。
【無菌】
照無菌檢查法項下的方法檢查,應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