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試行) 修訂歷史

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醫學百科APP(安卓 | iOS | Windows版)

您的醫學知識庫 + 健康測試工具

https://www.wiki8.cn/app/

關於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試行)

《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試行)》由衛生部會同教育部制定,衛辦疾控發〔2010〕133號印發。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範(試行)爲加強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有效防範學校結核病疫情的傳播流行,確保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範。本規範所指的學校包括各級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一、職責分工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屬地管理、聯防聯控的工作原則,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衛生、教育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監督和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和學校做好結核病防控工作,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格局。(一)衛生行政部門。將學校結核病防治工作納入當地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計劃,實行目標考覈;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學校結核病防控對策、措施;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爲轄區內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制訂本地區學校結核病疫情處置方案,組織開展學校結核病公共衛 ...

掃碼訪問

可用醫學百科App / 微信 / 手機瀏覽器 掃碼

特別提示:本站內容僅供初步參考,難免存在疏漏、錯誤等情況,請您核實後再引用。對於用藥、診療等醫學專業內容,建議您直接咨詢醫生,以免錯誤用藥或延誤病情,本站內容不構成對您的任何建議、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