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
在戰時,四肢主要動脈損傷約佔全部傷員的1~3%,平時也常有發生。動脈損傷後,能立即發出大出血而危及生命,特別是較大的動脈,如股動脈、膕動脈、肱動脈等,即使出血停止,也可因肢體遠側供血不足而發生壞死或功能障礙。第一、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對四肢血管傷多采用結紮爲主的方法處理,截肢率高達49%。近四十年來,對四肢血管傷多采用修復法,使截肢率降爲0~13.5%。在四肢主要血管損傷的同時,其附近組織,如骨、關節、肌肉和神經等常同時受傷。但重要血管傷應首先處理。四肢血管損傷,有動脈和靜脈之分,多數火器傷是二者同時受傷。其中動脈損傷常爲主要矛盾,應該修復,但在有廣泛的軟組織損傷時,還必須修復好靜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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