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叉神經痛臨牀路徑(2009年版)》由衛生部於2009年9月04日衛辦醫政發〔2009〕140號發佈。
三叉神經痛臨牀路徑(2009年版)
一、三叉神經痛臨牀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爲三叉神經痛(ICD-10:G50.0)
行微血管減壓術(ICD-9-CM-3:04.4102)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神經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1.臨牀表現:
(1)疼痛侷限於三叉神經感覺根分佈區,多以單側牙痛或顏面、下頜、鼻旁疼痛起病;
(2)在三叉神經的一支或多支的分佈區出現刀割樣、電擊樣或燒灼樣劇烈疼痛,反覆發作,突然出現,持續數秒或數分鐘後驟停,可伴有同側流涎、流淚、面肌反射性痙攣等;
(3)疼痛區常有扳擊點,可因洗臉、刷牙、進餐、說話等機械性刺激誘發疼痛發作。
2.輔助檢查:
(1)顱腦3D-TOF-MRA檢查能瞭解三叉神經根有無血管相鄰;
(2)顱腦MRI或CT檢查排除腫瘤。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牀診療指南-神經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牀技術操作規範-神經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神經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
1.三叉神經痛診斷明確。
2.藥物或神經阻滯治療效果不佳。
3.不能接受其他方法治療的面部麻木。
4.患者一般情況好,無嚴重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凝血功能障礙等嚴重器質性病變,能夠耐受全麻手術。
5.排除腦腫瘤等疾病引起的繼發性三叉神經痛。
(四)標準住院日爲10-12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G50.0三叉神經痛疾病編碼。
2.有適應證,無禁忌證。
3.當患者合併其他疾病,如果在住院期間不需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牀路徑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2-4天。
1.所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血型,尿常規;
(2)肝腎功能、血電解質、血糖;
(3)凝血功能;
(4)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
(5)心電圖、胸部X光片。
2.根據患者病情科選擇:心、肺功能檢查。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按照《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擇用藥。
2.預防感染用藥時間爲術前30分鐘。
(八)手術日爲入院第3-4天。
1.麻醉方式:全麻。
2.手術方式:微血管減壓術。
3.術中用品:Teflon棉或其他材料、硬腦膜及顱骨修補材料。
4.輸血:一般不需要輸血。
(九)術後住院恢復7天。
1.術後回病房平臥6小時。
2.術後1天切口換藥,注意觀察切口滲出情況。
3.術後出現發熱、頭痛、頸項強直的患者,需要儘早行腰椎穿刺進行腦脊液檢查。
4.術後7天切口拆線。
(十)出院標準。
1.患者術後恢復好,無頭痛、發熱。
2.切口癒合良好。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部分患者受血性腦脊液刺激或對Teflon棉或其他材料有排異反應,術後會出現發熱、頭痛、頸項強直等情況,需要行腰椎穿刺,可能會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與費用增加。
2.少數患者顯微血管減壓術後原有疼痛不一定立刻消失,有可能恢復一段時間後逐漸減輕或消失。
二、三叉神經痛臨牀路徑表單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爲三叉神經痛(ICD-10:G50.0)
行顯微血管減壓術(ICD-9-CM-3:04.4102)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10-12天
時間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天 |
住院第3-4天(手術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詢問病史與體格檢查 □ 完成病歷書寫 □ 開具各項化驗檢查申請單 |
□ 上級醫師查房,術者查房 □ 根據各項檢查結果,完成術前準備與術前評估 □ 完成必要的相關科室會診 □ 向患者及其家屬交待圍手術期注意事項 □ 簽署手術知情同意書、家屬授權委託書、自費用品協議書、輸血同意書、麻醉知情同意書等 |
□ 手術前再次確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和手術側別 □ 手術 □ 完成術後病程記錄和手術記錄 □ 向患者及其家屬交待手術情況及術後注意事項 □ 術者查房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飲食 臨時醫囑: □ 血常規、尿常規、血型、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 □ 感染性疾病篩查 □ 心電圖、胸部X線平片 □ 顱腦3D-TOF-MRA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飲食 臨時醫囑: □ 擬明日在全麻下行三叉神經根顯微血管減壓術 □ 術前禁食水 □ 頭部備皮 □ 抗菌素皮試 □ 其他特殊醫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吸氧 □ 禁食水 □ 生命體徵監測 □ 心電監護 □ 抗菌藥物、激素等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相應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入院宣教 □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 □ 觀察血壓、體溫 |
□ 術前宣教及心理護理 □ 術前準備 |
□ 密切觀察患者顱腦生命體徵及病情變化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病情 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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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簽名 |
時間 |
住院第4日 (術後第1天) |
住院第5-9日 (術後第2-6天) |
至住院第10-12日 (術後第7天,出院日)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上級醫師查房 □ 注意病情變化 □ 完成病程記錄 □ 切口換藥,注意觀察切口 滲出情況 |
□ 上級醫師查房 □ 注意病情變化 □ 完成病程記錄 |
□ 檢查切口癒合情況,切口拆線與換藥 □ 確定患者可以出院,通知患者及其家屬出院 □ 向患者或家屬交代出院後注意事項及複查日期 □ 完成出院記錄 □ 開具出院診斷書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 一級護理 □ 半流飲食 □ 激素 臨時醫囑: □ 切口換藥 □ 根據病情需要,複查血常規或血生化 |
長期醫囑: □ 二級護理 □ 普通飲食 □ 根據病情及時停用激素等 臨時醫囑: □ 根據病情需要下達 |
臨時醫囑: □ 通知出院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觀察患者顱腦生命體徵 □ 觀察病情變化 □ 觀察切口情況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 觀察患者一般狀況及切口情況 □ 術後心理護理及生活護理 □ 指導患者適當下牀活動 |
□ 出院宣教 □ 幫助患者辦理出院手續 |
病情 變異 記錄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無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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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 簽名 |